
根據香港媒體「東網」9月8日報道,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於案件開審前認罪,「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彤則不認罪,審後被裁定成訊。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法庭已定於本週五(9月11日)判刑。
報道稱,本案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案件不設陪審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此前,8月21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的案件作出裁決。 「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的種子,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懲治。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8月21日發表談話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支聯會」案不認罪被告「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裁決結果彰顯了法治精神,捍衛了香港國安法權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