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8月20日消息,当天上午,越南国会听取了关于《刑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受越南政府总理委托,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大将在简要介绍呈文时表示,修改《刑法》旨在体制化党关于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革新立法和执法、融入国际、打击犯罪、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以及逐步缩小死刑适用范围等主张和方向。
该法典草案共3部分、25章、415条,以2013年《宪法》及相关法律为基础制定。草案补充了关于有组织犯罪、成立或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的规定;在经济、网络安全、高科技、环境、公共安全、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领域补充了9项新罪名;同时在现行罪名中补充了若干新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典草案对6项罪名缩小了死刑适用范围,仅保留在4项罪名中:叛国罪、杀人罪、恐怖主义罪和非法生产毒品罪。叛乱、强奸未满16岁者、贩毒、危害人类和战争罪将不再判处死刑。草案还取消了对犯罪商业法人禁止筹集资金的处罚,并将罚金数额及定罪、量刑中的金额定量标准基本提高一倍。
去年6月,越南已经取消了8个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包括颠覆人民政权罪,破坏国家物质技术基础设施罪,生产、贩卖各类假药罪,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罪,间谍罪,非法运输毒品罪,贪污罪,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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