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新闻 澳門的士拾獲相機及電池據為己有 港人夫婦再入境時被捕

澳門的士拾獲相機及電池據為己有 港人夫婦再入境時被捕

    一對港人夫婦早前到澳門旅遊,乘搭的士時發現車內一部相機及電池,價值約1500澳門元。2人拾遺不報,將有關失物據為己有,並帶返香港;至8月2日,2人經港珠澳大橋再次入境澳門時,被澳門治安警察局人員截獲。

    澳門治安警察局4日晚在社交平台發文講述案件,早前(5月26日)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市民報案,稱其乘坐的士到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下車後發現遺留一個盒子於的士車廂內,盒中有一部相機及三塊電池。經找尋不果,懷疑被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稱損失約15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的士車廂監察系統及事主提供的資料,鎖定2名涉案男女,並於8月2日在港珠澳大橋口岸將他們截獲。經查問,2人承認因一時貪念拾獲有關相機及電池,並將之帶回香港住所自用。

    據悉,涉案男女是夫婦關係,均為香港居民,男子姓林(60多歲),報稱是充電樁技工;女子姓歐(50多歲),報稱無業。2人均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已送交檢察院偵辦。(圖:澳門治安警察局社區警務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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