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日,韩国司法史将正式迎来崭新一页。届时,韩国延续72年的刑事司法体系将发生重大调整,进步阵营念兹在兹的“检察改革”可谓基本完成。
根据7月31日国会通过、8月4日国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韩国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权限被全面取消,仅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所谓“政权是有限的,检察机关的力量是无限的”这一说法成为过去式。
这一修正案最核心的任务是实现侦查权与起诉权的分离。此前许多韩国民众认为,检方除了可自行立案、侦查,也掌握是否起诉的决定权,缺乏有效制衡,甚至常常有沦为政治报复工具的可能。
2009年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在遭检方调查后跳崖自杀,被进步阵营认为是检察权政治化的重要象征,也极大刺激了舆论对推动检察改革的支持力度。文在寅政府曾大力推进检察改革,但遭检方强烈抵制,尹锡悦政府时期更有所谓“检察共和国”的恶名。
早在去年9月,韩国国会就审议通过了《政府组织法》修正案,据此,检察厅将被废除,新设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检方权限削减与机构改组,同步定于今年10月2日正式实施。
韩国总统李在明在青瓦台国务会议上承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仍有很大争议,但强调说,数十年来,韩国检方拥有的权限过大,剥离其侦查权是实现“司法体系正常化的开端”。
李在明出任总统前,卷入过多起贪腐案,因此一些在野党人士攻击说,他推动的检察改革是在为下台后的处境做好制度防备。另一方面,李在明的前任,是曾经检察官出身、如今沦为阶下囚的尹锡悦,推进相关改革被认为可进一步打击“亲尹锡悦”势力。
8月4日,在韩国总统府青瓦台,李在明主持召开国务会议。 韩联社
“检察共和国”:最受尊敬的职业,与备受质疑的机构
韩国的检察制度始于20世纪40年代。1954年韩国出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权。
根据进步派的《韩民族日报》对韩国检察机关权力膨胀史的梳理,李承晚、朴正熙、全斗焕独裁时期,检察机关的地位非常卑微,与政权内部的法律服务机构相似。
不过,1987年通过市民革命进入第六共和国后,检察机关迎来了机会。在经过1989年的公安政局、1990年的犯罪斗争挤掉了其他权力机关后,检察机关站到了前面,新设了强力部,直接调查毒品和暴力组织。在此之后,以铲除侵害民生的犯罪为名,其权力甚至扩大到了警察和行政部门所辖的领域。
据介绍,从金泳三政府时期开始,检察机关就站在了打击上届政府的前沿,即便被指责为“政权的侍女”“政权的猎犬”,也毫不在意。
在尹锡悦之前,韩国检察官曾将全斗焕、卢泰愚、李明博和朴槿惠等四位前总统送进监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