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警察紀律委會對三名省警員和兩名滿市警員處以停職處分,原因是他們在二0一八年的一起警車追逐事件中導致一名滿市女子重傷。
此前公佈的判決書顯示,警員在滿市市中心和Plateau-Mont-Royal區追逐一名嫌疑人,最後在Sherbrooke街結束追逐戰。在那裡,逃逸的司機撞倒一名正在家門外鏟雪的女子。
但法庭認為,由於嫌疑人當時的駕照已被吊銷,繼續在人口稠密的城區追逐會危及公眾安全,因此警員不應該繼續追捕他。
法庭對涉事警員處以卅至四十二天的停職處分。
判決書還命令其中四名警員完成與警車駕駛或追緝相關的額外訓練。
法庭表示,由於追逐過程中涉及多輛警車,且持續穿越行人、學校、公園和自行車道等區域,因此有關不當行為尤其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