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五年前一名七歲的女孩在滿市南岸Granby市遭受幾個月的虐待後,被她的繼母殺,而她的父親見證一切卻從未干預或阻止。
此案將本省的青少年保護體系置於顯微鏡下,一份嚴厲的報告本應帶來改變,但自那時起幾乎一切依舊。
這孩子將永遠被人們記得為Granby女孩,她從頭到腳裹著塑膠玻璃紙窒息而亡,繼母用塑膠玻璃紙防止她逃跑。
她父親因強行禁錮判三年半徒刑,服刑三分之二後,剛獲得法定假釋滿出獄。自五月七日起在遵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他將被允許在社區服完剩餘刑期。
女孩的親屬對他提前獲釋感到憤怒。
「這小女孩不在我們面青,她失去生命。這就是父親付出的代價,這實在是很不幸。就判決而言,我們需要進行真正的反思,尤其是聯邦層次的判決,」代表女孩部份家人的律師艾蘇琳(V. Assouline) 說。
悲劇發生後,政府下令成立一個由羅倫 (R. Laurent) 領導的專委,研究為何青少年保護部門未能對女孩的生活境況發出警告,隨後的建議呼籲對系統進行重大改革,包括預防和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
但專家委會表示,報告發布三年後進展甚微。
羅倫專委監督委會主席狄雅婷(M. Desjardins)表示:「我們有一些擔憂,因為按照目前的節奏,我認為我們需要在廿年後才能確保遵循所有建議。」
她說承諾的改變尚未包括關鍵問題,包括針對原住民和說英語省民的章節。 「我們沒有對這些章節進行任何處理,」狄雅婷說。
省政府堅稱幾乎一半的建議已經實。
至於殺害女孩的繼母被裁定二級謀殺罪成,被判處無期徒刑十三年內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