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12港人案鄧棨然承認策劃製造汽油彈及潛逃 兩罪分期執行囚46個月

12港人案鄧棨然承認策劃製造汽油彈及潛逃 兩罪分期執行囚46個月

「12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鄧棨然,承認策劃製造汽油彈和潛逃,兩罪分期執行,判監46個月。 「12港人」2020年8月乘坐快艇,企圖潛逃到台灣,在內地水域被拘捕和審訊。負責駕駛快艇的鄧棨然,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三年,是各被告中最重。 鄧棨然去年8月刑滿,移交香港警方。他原本涉及灣仔金樂大廈搜出半製成汽油彈和材料等,計劃在當年10月1日示威使用,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以及妨礙司法公正兩項控罪。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汽油彈案中,鄧棨然為領導角色,有計劃地部署及精確分工;至於潛逃計劃,法官形容鄧棨然亦主導整個過程,包括買船及安排路線,而在沒有航行經驗下貿然出海,為自己生命以至其他船隻帶來危險。 被告在內地入獄3年,是自作自受,並沒理由因此減刑,但不能排除被告在熾熱社會氣氛下作錯誤決定,兩項罪名分別判囚34個月及12個月,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12港人案」另外11人,李宇軒面臨國安控罪,轉為從犯證人;其餘十名被告都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當中喬映瑜判刑最重,連同製造、管有爆炸品,三項控罪共判囚61個月,正排期就刑期上訴。 至於汽油彈案的控罪,同案其餘四人,已判監27至38個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文憑試】公民科開考 有科主任料達標率會較以往通識科高

政府擬修例簡化上載私家醫生病歷至醫健通 當局料不會引起退出潮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