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54天審訊。李宇軒供稱2020年6月,國安法生效前4天(見表),他與英國保守黨成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Telegram就國安法對策展開討論,裴倫德提及需改變策略,利用未來半年發生的「terrible things(可怕的事)」打倒中國共產黨,惟香港會被波及(will be collateral),李稱港人樂意承擔「攬炒」的角色與代價。國安法生效後,李提議游說外國政府修訂或放棄對港移交逃犯協議。
Tg共就國安法商對策
李:示威僅獲譴責聲明「無用」
對於前述對話信息,李宇軒當時回覆是「我們知道及樂於擔起此角色」;他昨於庭上解釋,「我們」是泛指所有人,「角色」是指對大家都造成傷害的「攬炒」。法官李運騰問李宇軒的說法是什麼意思,李宇軒指他理解香港在整個地緣政治的大局下要承受附帶傷害,覺得香港人樂意承擔「攬炒」的角色與代價。
信息又顯示,裴倫德稱他們只能寄望國際調整方向,懲罰中國並令其分裂及改革,而「the best catalyst for that is severe conflict(最好的催化劑就是激烈衝突)」,他強調只是說出事實,又問示威有何前景;李回答至今仍未見「犯罪者」得到實質制裁。控方問李對話有何用意,李指當時他認為示威無實際用途,「我們得到的只有譴責聲明」。
兩人信息續顯示,裴倫德說如果想打倒中共,就要做更多的事,並分享他在政治中學到的道理,打敗敵人的法則是分散其軍隊,重擊並佔領其陣地,並問李誰是香港自由的敵人?李回答這正是他們所做的,亦解釋為何制裁是「top of wishlists(願望清單的首位)」,又稱首要目標是建立香港,打倒中共或屬次要。李官問到底裴倫德有何對策,李宇軒指他覺得對方是想游說他將焦點放在中國,而非香港,對方相信中共才是需要被打倒的敵人。
國安法生效後
倡外國棄簽移交逃犯協議
另有信息指,李向裴倫德透露計劃於同年6月30日早上(國安法當日晚上生效),將一份重光團隊成員協助撰寫的反國安法聯署聲明,上載至由李創立的網站。李庭上補充,當時他透過「人搭人」方式請求香港及外國議員簽名支持聲明,國安法生效後該聲明仍持續更新。
翌月2日,李有感國安法會引致更多政治罪行,遂向裴倫德提議游說外國政府修訂或放棄與港府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同月對華跨國議會聯盟(IPAC)召開會議,由多國議員討論會否修訂與中國及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當時出席議員所屬國家包括英國、澳洲、加拿大及德國,李亦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