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男子涉前年提供治療時觸摸女客人陰部,又拍打她與另一女客人的臀部,事後要求其中一人撤控。該治療師否認兩項非禮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審訊後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3罪成立。暫委裁判官高麗盈指出,事主報警期望將被告繩之於法,證供合理持平,沒有誇大,不認為事主誣揑被告。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被告鄭家盛(現32歲)報稱運動治療師及涉案位於上環的「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負責人。香港運動治療師總會早前發聲明稱,被告沒向總會註冊。
求情稱體育具成就 有學生校長撰求情信
辯方求情稱,被告體育方面具有成就,其跑步學生包括一名校長為他撰寫求情信,其女友亦非常支持他。辯方望不要就被告的職業加刑,裁判官關注,事主不是因被告任職治療師而放下戒心嗎?辯方又稱,上述中心已結束,被告多年努力及積蓄付諸流水,工作將面臨困難,冀法庭輕判。
辯稱要事主付600惹不滿 官不信為此誣揑
事發於2022年11月,健身KOL的事主X早前供稱,被告為她按摩治療下背痛時掃摸其陰部數次,她問「有需要按到咁低咩?」X與瑜伽導師Y同指被告送客時分別拍打兩人臀部。X決定報警後,被告以信息向X稱「相關部門想我哋私下解決」。被告自辯稱,他用按摩工具為X治療,當他要求X付費600元,對方「黑面」不滿,他遂着X宣傳中心。
裁判官稱,X被非禮時有向被告提問,並非毫無反應;按摩工具與手部觸感明顯有別,認為觸碰X陰部的不是工具。裁判官不認為X單單因600元費用而對被告作重大指控。X和Y案發日期不同,兩人事前溝通也沒污染證供,裁定被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