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冒曹永廉撤器官捐贈 港大生認刑毀囚8周

冒曹永廉撤器官捐贈 港大生認刑毀囚8周

辯方求情稱,被告王子誠(圖)不會重犯,已還押14天受了「小懲」,希望不需要再受「大誡」。法官最終判被告入獄8周。(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稱,被告王子誠(圖)不會重犯,已還押14天受了「小懲」,希望不需要再受「大誡」。法官最終判被告入獄8周。(資料圖片)

【時報訊】本港正研究與內地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有市民於社交平台呼籲取消登記器官捐贈。一名大學生盜用藝人曹永廉的資料取消登記,又嘗試在系統內輸入何君堯和林鄭月娥的個人資料,但無正式提交申請。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器官捐贈名冊是器官捐贈重要一環,不容因被告貪玩或希望表達想法而破壞,認為沒有緩刑基礎,下令被告監禁8星期。

現年20歲的被告王子誠,在香港大學修讀社會科學士,獲准以2萬元保釋,等候刑期上訴,其間要交出旅遊證件。

求情稱貪玩 非針對政府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一直品學兼優,因少不更事、一時貪玩犯案。被告認罪後已被還押14天,其間不能參與考試,失去出國交流機會,而被告會因定罪接受大學校方紀律聆訊,有可能會被停學。

辯方稱,被告因修讀學科而形成一些想法,用了愚蠢方法表達,利用了政治人物的資料,但強調其行為並非針對個人或政府;又呈上被告的求情信,顯示他深感懊悔,希望法庭接納這只屬單一事件,不會重犯,望可判處緩刑。

指影響危重病人 官拒緩刑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出,即使被告是因貪玩而犯案,但他的行為影響到最需要幫助、身患嚴重疾病、正等待器官捐贈的病人。雖然衛生署在案發後未處理其取消申請,但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公眾利益,再者他曾兩度輸入他人資料犯案,即使初犯,判處監禁亦合適,並將量刑起點定為12周,因認罪獲扣減刑期,判囚8周。

案情顯示,特區政府2022年12月研究與內地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此後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取消登記的數字一度急升。警方從防火牆紀錄發現被告去年5月23日以寓所IP地址登入名冊,輸入「曹永廉」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和聯絡電話,申請取消登記器官捐贈。他又嘗試輸入何君堯和林鄭月娥個人資料,但無正式提供申請。

翻查資料,警方在事件中共拘捕4人,其中本案被告王子誠及47歲設計師霍英圻被起訴刑事損壞罪,霍將於下月12日審訊。

【案件編號:ESCC 2633/23】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刑事損壞罪 器官捐贈登記名冊 器官移植互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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