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陳:黎指示報道港商風險 嚇壞生意佬抑建制派

陳:黎指示報道港商風險 嚇壞生意佬抑建制派

陳沛敏繼續作供,稱她主理實體報章,每天參與「鋤報會」、「初會」及「編前會」,部門代表會討論翌日見報的新聞圖片、報道角度等,決定最終版位。(明報美術繪)
陳沛敏繼續作供,稱她主理實體報章,每天參與「鋤報會」、「初會」及「編前會」,部門代表會討論翌日見報的新聞圖片、報道角度等,決定最終版位。(明報美術繪)
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昨日繼續到庭旁聽妻子作供。(楊志權攝)
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昨日繼續到庭旁聽妻子作供。(楊志權攝)

【時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昨第23日審訊。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供稱黎智英在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事件前期已就修例對政界、傳媒、商界和司法界各範疇的影響給予編採指示或建議,包括繼續做港商在內地做生意面對危險的報道,「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其意見對最終出版決定有影響。

指反修例前期 黎已指示集各界影響力

陳沛敏昨第二天作供,稱她主理實體報章,並決定新聞的最終版位。陳形容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是其「副手」,在她下班後或休假時「守到報紙出版最後時間」。

控方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前期提問,指政府2019年3月宣布修例,黎智英於同月4日轉載美國媒體報道時任駐港領事唐偉康就香港自治問題發表演說的連結給陳沛敏,指示「請做大」。陳回覆說,演說發表翌日已刊登一整版A2內容,但「明天見報會繼續」。她覺得黎重視這宗新聞,打算繼續發掘內容跟進,而非用「no,唔使喇」的態度回覆。

黎指示「做大」陳方安生晤彭斯 陳認同有價值

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同月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黎23日透過信息指示要透過新聞取得「最大效果」,陳遂將新聞「擺喺顯著位置,做篇幅大啲」。她確認會面圖片由公民黨提供。控方問為何會挑選該則新聞為頭版,陳表示「都覺得有新聞價值,咁當然黎生佢話做大都係一個因素」。

控方續指同月30日黎智英與陳沛敏之間的對話信息提及記協,黎指示聯絡記協執行委員會,尋求會面並討論修訂《逃犯條例》對新聞業的影響,其後記協回覆稱對會否出席會面未有定論。

同日另一信息,黎稱要「嚇壞那些生意佬」、「對付怕死鬼」等(見表)。陳解釋是指黎希望多報道商界對修例的憂慮或反修例的意見;「怕死鬼」指生意人,即黎口中要嚇壞的人,陳視之為黎智英的編採指示。

控方展示《蘋果》於同年4月1日發布的〈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報道稱黎亦有上街抗議修例,引述他稱「過咗死㗎呢單嘢,慘過23條啊!」陳覺得黎認為修例用途是「政治檢控」。

《蘋果》4月3日於名為「西環集中營」的專欄刊登〈集結商界專業人士7.1上街〉,由政治組記者撰寫,文章稱「有民主派人士稱,現時各個界別反修訂《逃犯條例》的人已愈來愈多,特別是商界及專業界,但礙於北京及林鄭政府秋後算帳,大多不敢公開表態,他們正研究如何集結這些力量」。控方問文章是否與黎智英對報道商界的編採指示有關,陳沛敏表示難以肯定文章是基於指示,還是實屬巧合。

庭上另展示〈跟司法界前輩談引渡惡法〉文章,陳確認是《蘋果》刊登,估計屬於副刊內容。控方展示陳黎之間的信息,黎詢問是否可將該文章內容變成新聞;陳稱是「佢建議我哋咁做」,最終因尋找「司法界前輩」不果而沒有製成新聞。

林榮基赴台做頭版 陳:我嘅決定

陳亦記得4月26日清晨黎傳送了數十個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離港赴台的信息給她,她立即與時任總編輯羅偉光聯絡,談報道事宜。時任社長張劍虹早前作供指黎希望用林榮基的頭版新聞催谷遊行,他特意提醒陳沛敏;控方問做頭版由誰人決定,陳答「我嘅決定」,張亦「很緊張」呢單新聞。此外,陳確認黎曾轉達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建議每天報道修例的重點,讓讀者慢慢消化。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陳沛敏 蘋果日報 黎智英案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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