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蔡天鳳案兩人涉助前夫潛逃 聆訊押後10個月再押後

蔡天鳳案兩人涉助前夫潛逃 聆訊押後10個月再押後

女被告潘巧賢(圖)昨日獲准保釋候訊,其代表大律師在庭上對案件再押後表達不滿。(明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圖)昨日獲准保釋候訊,其代表大律師在庭上對案件再押後表達不滿。(明報記者攝)

【時報訊】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殺案,前夫鄺港智等3人被控謀殺等罪,案件將交付高院審理。「KOL」潘巧賢(Irene)涉向鄺港智介紹遊艇公司職員林舜,林舜其後涉協助鄺港智乘遊艇潛逃澳門,潘林所涉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進一步押後,以敲定最終的法律意見;辯方批評案件押後近10個月,調查「毫無進展」。案件最終押後至4月25日再訊。

女被告潘巧賢(29歲)和男被告林舜(41歲)各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兩人續准保釋。

辯方斥調查無進展 控方否認延誤

對於控方申請再次押後,代表潘巧賢的辯方大律師表示,本案牽連的謀殺事件已分拆處理,案件涉及的電話對話相對簡單,首次提堂至今的調查「毫無進展」,可能構成延誤。辯方又指,被告等候聆訊時須遵守不准離港等「苛刻」保釋條件,盼控方解釋具體押後原因。

控方回應稱,現階段可披露資料不多,本案牽連的謀殺案去年12月方正式分拆處理,否認本案延誤。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最終批准押後案件,表明希望今次是最後一次押後申請,下次聆訊可聽取答辯或了解控方檢控立場。

【案件編號:KCCC 640、666/23】

相關字詞﹕九龍城裁判法院 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 蔡天鳳碎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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