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學駕船載11人潛逃 鄧棨然認妨司法 待同案兩人上訴4月判刑 官關注快艇是否足赴台

學駕船載11人潛逃 鄧棨然認妨司法 待同案兩人上訴4月判刑 官關注快艇是否足赴台

12港人案鄧棨然(右)去年8月在內地刑滿返港,移交香港後還押。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涉及潛逃案的妨礙司法公正罪。(資料圖片)
12港人案鄧棨然(右)去年8月在內地刑滿返港,移交香港後還押。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涉及潛逃案的妨礙司法公正罪。(資料圖片)

【時報訊】「12港人」之一鄧棨然於內地刑滿出獄後移交香港,他繼早前就管有汽油彈案認罪,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涉及潛逃案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透露,鄧獲同伙資助下支付最少35萬元購買用作潛逃的快艇、汽油及衛星電話,由他駕船接載共12人擬於台南登岸。因應同案被告正就刑期上訴,法官練錦鴻稱本案受公眾注目,不欲倉卒下決定或理由不詳細,將兩案押後至4月16日判刑,其間鄧續還押。

控方無燃油照 官:報紙都影到?

被告鄧棨然(現34歲)經營樂高積木銷售生意。練官問及,涉案快艇是否不宜越洋遠行、航行往台灣需時多久等,並提到若以風帆航海則需3至4天。控方回應稱,快艇不設大規模船艙,就燃油是否足夠抵台並無索取專家意見,而鄧遭截查時距西貢布袋澳約300海里,船上尚有600公斤燃油;由於快艇被內地執法機關扣押,故控方無相關相片。練官聞言謂「報紙都影到,你哋影唔到?」

辯方於書面陳辭稱,鄧曾錄取無損權益口供,但無法協助拘捕同伙;庭上指出,與鄧同涉汽油彈和潛逃兩案的鄭子豪和廖子文上訴,上訴庭將於3月19日聆訊。練官聽罷決定押後判刑。

案情稱,自2019年12月起,鄧棨然和同伙籌劃與涉危害國安的李宇軒等11人潛逃台灣,他們以Telegram聯絡,部分人曾見面商討,計劃周詳和有組織;被稱為「恩典」的女子和被稱為「表哥」的男子共資助數十萬元。至2020年8月23日,鄧駕駛快艇開往布袋澳接載他人經海路逃往台灣,他把衛星電話交予喬映瑜及着各人把風,及後在內地水域被中國當局截獲。

獲網友教駕 付35萬購物資

鄧棨然在警誠下承認,與鄭、廖兩人牽涉社會事件同被控告,謀求逃往台灣規避刑事責任,鄧透露有2019社會事件的積極參與者成立名為「勇武2.0」的Telegram群組,鄧在群組求助後獲介紹認識被稱為「廢中」的男同伙。

「廢中」為鄧安排兩節各長3至4小時的免費航海訓練,並物色快艇和繳付10萬元訂金,鄧清付餘款25萬元買快艇。

出發前,鄧與「廢中」、喬映瑜在酒吧商議潛逃細節,協定攜帶魚具掩人耳目,一旦被截查便訛稱出海釣魚。鄧按「廢中」指示支付10萬元買汽油和衛星電話,又把24萬元交給同伙,託對方事成後電匯予他。警方調查發現,鄧是涉案快艇登記船東,快艇長9.7米、寬2.57米 ,准載12人。

【案件編號:DCCC 1236/23】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相關字詞﹕潛逃 妨礙司法公正 鄧棨然 12港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教师基本法测试明起接受报名

1.2億新春金多寶頭獎 1.5注瓜分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