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警方近日打击非法使用长者医疗券行动,卫生署今日提醒市民应正确使用长者医疗券,不可使用已离世长者的医疗券,也不可用医疗券单纯购买物品、药物、医疗仪器和用品,或兑换现金。
卫生署重申,署方会根据监察机制进行定期和抽样调查,严肃跟进所有怀疑违反医疗券计划规定或作出虚假声明的个案,并会对相关违规个案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和措施,包括将有关个案转交执法机构调查。
在长者医疗券计划下,市民须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证或入境事务处发出的豁免登记证明书,并亲身接受计划下的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方可使用长者医疗券。
该署指出,即使已登记配偶共用医疗券,当配偶离世,其户口内的医疗券余额并不会转移至在世长者的医疗券户口。市民如利用已离世长者的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使用逝者户口余下的医疗券,或会被控诈骗等罪行及须负上刑事责任。
卫生署提醒市民应遵守相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作出虚假声明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和监禁。该署也已透过医健通(资助)系统再次提醒计划的服务提供者相关规定。
查询可致电283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