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4年13帖文撐港獨 留日生囚兩月 官:言辭未掀熱議 惟會令無知者潛移默化

4年13帖文撐港獨 留日生囚兩月 官:言辭未掀熱議 惟會令無知者潛移默化

被告袁靜婷(前)早前認罪,昨被判囚兩個月。(楊柏賢攝)
被告袁靜婷(前)早前認罪,昨被判囚兩個月。(楊柏賢攝)

【時報訊】留學日本的23歲女生過去4年多次於社交平台發表支持港獨的照片和言論,今年初回港換身分證後被捕。她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昨被判監兩個月。《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表示,女生沒以激進言辭發帖,但帖文鼓吹港獨,會令無知的人「潛移默化」被煽動,帶來以非法手段實踐主張的風險。翻查資料,本案為國安法生效以來,目前就煽動罪刑期最低的案件。

國安法以來 煽動罪刑期最低一案

被告袁靜婷(23歲)於日本某大學法學院修讀政治及經濟科,現為二年級生,有親友聞判後啜泣。她承認在facebook和Instagram帳號發布共13則煽動帖文,談及「恐怖組織共產黨」等,並貼出含「光時」口號海報的照片。涉案帖文中,有11個是被告身處日本期間發布。

總裁判官蘇惠德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表示,被告在網上發布煽動帖文,具一定持續性和永久性;其fb帳戶有473個朋友,IG帳戶有657人追蹤,涉案大部分帖文為公眾可閱的「地球post」,代表對象不限於持相關主張的人。蘇官提到,其中一則宣揚港獨的帖文包含日文,香港境內能閱讀日文的人都可接觸到。

官指多數「地球post」 1含日文

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大頭相」寫有煽動字眼只是近乎自戀和對法律無知,非明知故犯。蘇官接納被告發帖的原創性不大,內容流於口號式,沒引起激烈討論,加上她發帖頻率不算高,罪責較同類案件輕。不過蘇官強調,本案發生於2018年9月至2023年3月,「被告罪責並非局限於發帖的一瞬間」,而是她有權刪帖卻沒這樣做;即使她起初法律無知,但在同類煽動案開始檢控後仍沒刪帖。蘇官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獲三分之一認罪扣減,最終判囚兩個月。

【案件編號:WKCC 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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