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4青年謀法院放炸彈 官:入獄幾難免 未成年男生被指主腦 涉光城者成員

4青年謀法院放炸彈 官:入獄幾難免 未成年男生被指主腦 涉光城者成員

被告陳凱量(圖)還押逾一年後獲准保釋,是本案唯一獲保釋的被告。(譚希琳攝)
被告陳凱量(圖)還押逾一年後獲准保釋,是本案唯一獲保釋的被告。(譚希琳攝)
被告劉汝恒(圖)透過辯方求情稱,他已為入獄做準備,包括自動繳付3個月公屋租金等。(資料圖片)
被告劉汝恒(圖)透過辯方求情稱,他已為入獄做準備,包括自動繳付3個月公屋租金等。(資料圖片)

【時報訊】8人涉於2021年策劃在法院放置炸彈,部分為「光城者」成員,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恐怖活動罪。被指是主腦、案發時17歲男生早前承認恐怖活動罪,與同案承認一項交替控罪的女生一同押後判刑,兩人昨連同尚未答辯的另一男被告於高院提訊。3人將於11月11日判刑,其中未答辯的男被告須於內庭處理事宜,移至另一法庭閉門處理。

另主腦今年始起訴 11月同日訊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會同日處理張昊揚(現23歲)的求情及判刑,張今年才被起訴及交付高院審理,即屆時共4名被告會同日於高院應訊。

翻查資料,同案被告早前認罪時,案情指張昊揚和何裕泓同為案中主腦,張提供資金和製作炸藥的資訊。

昨晨到庭應訊的被告為何裕泓(現19歲)、光城者成員陳凱量及郭文希(現20歲)。何裕泓早前承認一項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郭文希則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恐怖活動罪獲存檔法庭;案中唯一獲准保釋的陳凱量則尚未答辯。

光城者前後涉兩國安案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提到,不希望次被告郭文希「有任何不是太實際的期望」,以現有資料「入獄監禁是最有可能,亦幾乎是無可避免」,若郭文希認為獲判非監禁式刑罰,便是「不切實際」。陳凱量在散庭後轉到另一法庭閉門處理一些事宜。根據司法機構網頁,3名被告與張昊揚改於11月11日求情及判刑。

組織「光城者」共涉及兩宗國安法案件,首案是7名光城者成員被指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被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中7人全部認罪,分別判處監禁5年至5年3個月,及判入教導所。另一宗案則是包括光城者成員在內的8人涉策劃在法院放炸彈,其中5人早前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交替控罪,除了押後判刑的郭文希,其餘4人已分別判囚5年8個月及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HCCC 103、104/22、127/23】

(港區國安法)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串謀恐怖活動 光城者 炸彈襲擊 港區國安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教育局推检定教员资料电子平台

鄭雁雄:凝聚發展共識 塑造拚搏精神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