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未成年星火成員涉洗錢 控:半年帳戶增至64萬

未成年星火成員涉洗錢 控:半年帳戶增至64萬

星火同盟4名成員被指洗黑錢,包括本案被告余昕鈺(圖)。(楊柏賢攝)
星火同盟4名成員被指洗黑錢,包括本案被告余昕鈺(圖)。(楊柏賢攝)

【時報訊】警方於2019年12月拘捕支援示威被捕者的眾籌平台「星火同盟」4名成員,包括一名當時未成年的專上學生。該男學生被指以銀行戶口清洗近64萬元黑錢,涉案5萬元疑來自星火同盟的眾籌戶口,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男生的過半存款在兩個月內被提取,戶口錄得的大額交易與其財務狀况不相稱。聆訊今續。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余昕鈺(現21歲)於2016年開設涉案的匯豐銀行戶口,其後近兩年的戶口存款總額為9.8萬元,惟在控罪發生的2019年6至12月之間,存款額增至逾63.8萬元。

5萬疑來自眾籌戶口

控方表示,當時有14筆合共38.5萬元的款項,透過現金存入被告的戶口,閉路電視拍到身分不詳的女子存入其中34萬元。此外,共有13.4萬元以轉帳方式存入戶口,當中5萬元來自從事家居清潔的「全盛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又稱百合薈),公司董事為男子王慕雄;另有5萬元來自女子雷凱貽的帳戶。王慕雄持有的帳戶亦曾以支票將12萬元存入被告戶口。

控方稱被告收款後,分53次提取合共49萬元的現金,並向其他帳戶轉帳逾18萬元,其間有12筆大額款項存入不久就被取走。被告亦以戶口支付個人開支,包括向便利店和服裝店付款。控方表示,被告曾和父親領取綜援,後來申領學資處的助學金;除了一筆450元的薪金收入,他沒有任何報稅紀錄,戶口錄得的資金流動和其學生身分不相稱,控方認為涉嫌洗黑錢。

被指收款後分53次提走49萬

案發時駐守財富調查組、現隸屬國安處的警員吳家傑(音譯)供稱,2019年12月搜查被告的寓所,檢取265張銀行通知書、示威防具、一支「光時」旗幟、文具店和的士單據等。

翻查資料,王慕雄和雷凱貽於2019年12月涉星火同盟洗黑錢案被捕,警方當時凍結星火同盟的眾籌銀行戶口共7000萬元款項,戶口登記公司為「全盛服務管理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DCCC 85/22】

(反修例風暴)

相關字詞﹕法庭 反修例事件 洗黑錢 星火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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