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造帳案表證成立 江碧蕙:合約限制 需以經理人名義收佣

造帳案表證成立 江碧蕙:合約限制 需以經理人名義收佣

被告江碧蕙昨日自辯時稱,她1993至1998年擔任騎師,其後教授騎術;案發前有朋友指她「教馬教得咁辛苦」,提議她學做生意,因而才結識本案證人、公司董事林健明。(楊志權攝)
被告江碧蕙昨日自辯時稱,她1993至1998年擔任騎師,其後教授騎術;案發前有朋友指她「教馬教得咁辛苦」,提議她學做生意,因而才結識本案證人、公司董事林健明。(楊志權攝)

【時報訊】香港首名華人女騎師江碧蕙擔任一間私營保健中心營運總監時,涉嫌偽造公司帳目,使其經理人看似轉介13名客戶予該公司,詐騙3770元代理佣金。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江的3項偽造帳目罪表證成立。江選擇自辯,稱她是基於經理人合約條款,才需以其經理人名義收取佣金,事發後她與經理人開始疏遠,指對方曾要求她到廉署自首,又曾在其他業務上拖欠她酬金。

被告江碧蕙(46歲)報稱導師,案發時為加心康智能醫療(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加心康」)的營運總監,被控於2020年3月至4月,揑改有關帳目令蘇嘉玲看來向加心康轉介客戶,而蘇獲發代理佣金。蘇嘉玲是江碧蕙的前經理人,早前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江碧蕙辯稱,她與丈夫於2018年與商人林建明夫婦合作投資醫療公司,翌年林成立加心康,建議江為加心康擔任中介,介紹客人後可獲一成佣金作車馬費。2020年2月,江開始收取佣金,但由於她有經理人合約在身,除了教授騎馬外,其餘收入均需透過蘇收取,故江在介紹客人後會以蘇的名義收取佣金。

指曾拖欠拍廣告酬金

江續稱,當林有意與她解除合作關係後,江請求蘇為她簽文件確認收佣,否則江將失去該些佣金;後來,蘇向江透露自己需到廉署錄取口供,要求江主動自首,並於一次出席朋友家人喪禮時,兩人才剛碰面,蘇捉緊江的手,要求江即時與她前往廉署。江又稱,她曾接拍廣告,遭蘇拖欠酬金,又曾在蘇勸喻下將拍廣告收費下調一半至10萬元,事後江得知廣告商已照原價支付酬金,不過她未就事件與蘇對質。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ESCC 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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