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社工起底開槍警 判緩刑繳5萬訟費

社工起底開槍警 判緩刑繳5萬訟費

(楊志權攝)
(楊志權攝)

【時報訊】2019年11月西灣河交通警開槍擊中學生,學生其後被控搶劫等罪,註冊社工李柏納(36歲,圖)同情中槍學生及憤怒下,於2020年6月在facebook公開開槍警的名字,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承認法律責任,昨在高院接受判刑。法官高浩文接納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於拘捕後已盡早刪除涉案帖文,並向警方和盤托出事件,重犯機會較低,判處被告入獄21天,緩刑1年,並頒令向律政司支付5萬元訟費。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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