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亮战 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 ——寫在取締“法輪功”24周年之際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

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 ——寫在取締“法輪功”24周年之際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

【正義真相】這裏的“邪”,是指禍國害民的“法輪功”邪教組織,“奸”,是指“法輪功”邪教頭目、巨奸大滑李洪志。

此人策劃、煽動萬人圍攻中南海的惡性事件,置弟子于罪地,自己卻臨陣開溜,還對自己的行程大撒其謊,然而那張親筆填寫的出境登記卡出賣了他;

此人編造假生日,硬為自己與佛祖釋迦摩尼生扯上關係,假裝自己是佛祖轉世,哪怕讓母親背負未婚先孕的名聲;

此人東剽西竊,剽竊“禪密功”“九宮八卦功”、泰國舞蹈的動作拼湊出《轉法輪》和五套功法,居然不知羞恥自詡是什麼創始人;

此人沒有行醫資質,卻利用偽氣功非法給人治病,靠拍拍打打糊弄人,謀財害命;

此人借著“傳功”的名義,大肆騙錢斂財,自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共開辦所謂培訓班56期,收入300萬元以上;以“法輪大法研究會”的名義組織出版的各種書籍及物品總價值達1.35億元人民幣,非法獲利4229萬餘元;

此人鼓吹練功能消業祛病、延年益壽,要求弟子拒醫拒藥,造成僅1999年7月“法輪功”被取締之前,就有1404人因拒醫拒藥命喪黃泉,成了李洪志“病業”說的殉葬品;

此人胡說醫生看不了病,因為醫生消除不了“另外空間”的“病業”,只有練他的“法輪功”才能祛病,可他自己和親人(老婆李瑞和女兒李美歌)卻大病小病都上醫院;

此人口稱“去掉名利情”,可論名,他自封“宇宙主佛”,還找人造假,“拼圖成佛”;論利,他非法斂財無數,其家族在美國買下11套房產;論情,他靠騙來的錢把親人弄到國外,在境外“法輪功”組織中擔任要職,占據肥缺。

如此種種,不一而足。隨便拿出哪一件,都可證明李洪志是個大奸巨奸。

“法輪功”禍國殃民,早在24年前的1999年7月22日,即被中國政府明令取締。

就在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于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告》發布後8天,1999年7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通緝令,對罪魁禍首李洪志實行通緝。通緝令稱:“李洪志組織和利用‘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宣揚迷信邪說,蒙騙他人,致人死亡,并未經依法申請和許可,組織、策劃集會、示威,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等活動,涉嫌犯擾亂公共秩序罪,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現予以通緝。”

李洪志及其“法輪功”謀財害命,挑動制造事端,破壞社會穩定,罪大惡極。該邪教組織制造的圍攻黨政機關、學校、媒體的惡性事件有300多起,早就成了人人喊打、必須鏟除的社會毒瘤!

毫無疑問,當年取締“法輪功”是民心所向,也是天理應然。相關部門順應民意,為民除害,24年後的今天,仍然值得大贊特贊!

取締“法輪功”,通緝李洪志,有力地證明了“天不藏奸,民不容邪”。要知道,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倒行逆施,作惡多端,危害巨大,早已激起了民憤。

第一,首先站出來揭發李洪志行騙的是知情者。

早在1994年11月,趙傑民、陳殿武、蔣玉恒、彭錫榮、宋炳辰、鄭暉、劉鳳才等百人聯名,以《揭發江湖騙子李洪志書面材料》(之一、之二、之三、之四)為題,揭露了李洪志盜拼“功法”,臆造“法輪”,合成“佛像”,雇人編書,謊稱“四大功能”;聚斂錢財,偷稅漏稅;貽害練功者等問題。趙傑民、宋炳辰、劉鳳才都是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正是他們的窮追不舍,最終引起了有關方面對“法輪功”社會危害的警惕和重視。

第二,質疑者和受害者發出懷疑和反對“法輪功”的強音。

1996年春,長春市政協委員孫秀娟所在的“一汽”公司有人向她反映“法輪功”的問題,并給她送來《轉法輪》。看過後,她感到書中充斥迷信思想,于是對此事做了調研。在這期間,孫秀娟的兩位朋友(都是高工)的孩子成為受害者,其中一個時常對著李洪志的所謂“神像”念念有詞,甚至因父親毀了“神像”要跟父親斷絕父女關係。看到這些,1997年1月,孫秀娟聯合張蘊等7人向長春市政協提交了《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是當務之急──練“法輪功”熱應引起足夠重視》的提案,指出《轉法輪》等圖書“宣傳的是封建迷信、偽科學”,“在群眾中造成了思想混亂、產生了不良影響”。1999年1月,孫秀娟再提《關于對練“法輪功”加強管理的建議》提案,指出,“要防止其無限度膨脹而潛伏的隱患,如若聽之任之,如若放任自流,那麼將會引起難以設想的後果……”孫秀娟的努力終于引起了長春市職能部門的重視。

1998年5月31日,山東省東營勝利油田中心醫院醫生左郁給《健康文摘報》寄出讀者來信,信中描述了李洪志的野心和歪理劣行,直接指出:“李洪志的言論行為及他的組織已近‘邪教’之路!”可謂直擊命門!作為“法輪功”受害者的親屬鄒祺給中央寫了一封檢舉信,通過調查,鄒在信中從6個方面論證并“驚人發現原來一直說健身和勸人為善的‘法輪功’根本不是健身氣功,而是不折不扣借氣功形式傳播封建迷信的邪教”,籲請“中央予以重視,盡早取締”。這又是一個目光如炬、“火眼識邪”的群眾!

鄒祺寫給中央領導的檢舉信

第三,宗教界人士識破“法輪功”邪魔,果斷亮劍。

1994年,時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兩級佛教協會副秘書長的陳星橋居士即與“法輪功”有所接觸,還聽過李洪志的所謂“講法”。他很快發現“法輪功”集偽氣功和偽佛法于一身,是把氣功巫術化的典型。除了向哈爾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反映自己的看法外,他還專門研究《轉法輪》等書,于1996年9月寫出了《還“法輪功”的本來面目──一種新型的民間宗教》,中國佛教協會主辦的《研究動態》1997年第2期發表了該文。此後,經修改、補充,該文連載于《法音》1998年第3期至第4期上,在佛教界引起較大反響。1998年6月,陳星橋把此前撰寫的《佛教“氣功”概說》《“法輪功”──一種具有民間宗教特點的附佛外道》等整理彙集成《佛教“氣功”與法輪功》并正式出版。引起了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長吳立民等人的重視和支持。另外,長春市一批佛教界人士如釋成剛、釋正行法師等,較早指出李洪志狂妄侮辱釋迦牟尼,揭露李洪志的邪說是“附佛外道”。長春佛教四眾弟子,以“長春般若寺般若講堂四眾弟子”的名義,于1996年8月3日、8月17日、8月22日、9月10日,先後在該寺貼出批判李洪志及法輪功的文章:《略論“法輪功”不倫不類》《“法輪功”純屬妖言惑眾》《不應讓“法輪功”的狂風席卷蔓延》《請看廬山真面目——談李洪志其人及其“法輪功”》,給予李洪志及其邪教組織沉痛一擊。

李洪志利用佛教的威望,剽竊佛教語彙,披偽佛法的外衣,蒙騙世人,以售其奸,宗教界人士識破“法輪功”邪魔舉起斬妖劍,這令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又恨又怕。

長春佛教人士撰文揭批“法輪功”邪說

另外,媒體理性發聲,敲響防範“法輪功”的警鍾,也推動了上層取締“法輪功”的決策。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報》發表了《反對偽科學要警鍾長鳴──由〈轉法輪〉一書引出的話題》,痛批“法輪功”宣揚迷信,欺騙民眾,文章在批判李洪志“消業祛病”等謬論後指出,“《轉法輪》的出版和流行再一次提醒我們,在當前,反對封建迷信和眾科學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此文影響頗大,更多的媒體也對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和害人行徑進行揭露,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揭批“法輪功”的輿論環境。

《光明日報》發文批判《轉法輪》

綜上所述,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是順從民意、呼應民聲的英明之舉。“多行不義必自斃”,“法輪功”遭到取締是咎由自取!

“天不藏奸,民不容邪”!
作者:霜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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