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除夕兩死車禍司機認罪 遺屬斥「求咩情」

除夕兩死車禍司機認罪 遺屬斥「求咩情」

【明報專訊】前年除夕夜新蒲崗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私家車失控撞上行人路,造成兩死兩重傷。私家車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昨在區域法院認罪,繼續還押至5月11日,以待辯方進一步陳辭。辯方求情期間,有死者家屬哭訴「我個女得23歲咋,啱啱讀完大學出嚟做嘢」,又斥被告「求咩情啊」,法官聞言稱理解家屬心情,但法庭有責任處理相關程序。

被告吳家俊(案發時25歲)被控於2021年12月31日,在大有街與八達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施霧阳及李永強死亡。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危險駕駛引致廖英羽及林碧賢身體受嚴重傷害。

根據案情,涉案路段限速每小時50公里,案發當日傍晚6時許,被告駕駛的黃色私家車撞到一輛的士車尾,續高速行駛,繼而撞到欄杆和行人路上多名途人,最終在撞上店舖捲閘後停下。另一輛私家車司機在路口停下時,看到被告突然由左至右駛經並高速超前;事後分析發現被告車速介乎每小時57至81公里。事故造成兩人死亡、兩人重傷,全部均為途人。

控方昨日透露,被告過往有3次交通定罪紀錄。辯方求情稱,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十分後悔,明白無論有多歉疚都不能撫平家屬傷痛,他早前主動撤銷擔保,承擔責任。辯方又稱,被告駕駛心態並非炫耀,案發時無服用危險藥物。暫委法官周燕珠聞言打斷,稱事發於商業區,當時行人路上十分多途人,被告行為嚴重。

【案件編號:DCCC 948/22】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新蒲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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