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惡意追射警員 黑暴餘黨落網

惡意追射警員 黑暴餘黨落網

  圖:九龍城潑水節當日,身穿紅衫的「勇狗」用大型水槍對準兩名維持秩序警員射水,更舉起「V」字勝利手勢。\視頻截圖

  香港從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惟仍有「黃絲」死心不息、煽仇搞事。在剛過去的周日,九龍城迎來疫後首個潑水節,當日一群自稱「香港新秩序」的搞事分子向警員及無綫電視記者近距離射水挑釁,並語帶侮辱,甚至煽動其他人加入「水槍襲警」。消息指,警方12日以涉「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兩名男子。記者調查發現,該組織經常在網上發布煽暴視頻,其中一名被捕者為組織的核心成員,是黃絲黑暴餘黨。

  有法律界人士直指,相關行為可能觸犯「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罪」、「發布煽動意圖刊物罪」多項罪行,敦促執法部門嚴正執法。

  黃絲黑暴餘黨公然挑釁,早前更在YouTube頻道「香港新秩序ISTIMETOWIN」上載影片,片中網名「勇狗」的男子與另外八名男子一起,眾人身穿黑衣,擺出黃絲黑暴一貫勇武姿態,上衣更印上「勇」字,眾人穿着此「勇」衣招搖過市,不禁令人想起黑暴重臨的恐怖場面。

  被捕25歲男子「勇狗」報稱為保安員,曾自稱「香港新秩序」成員,二月時曾與另外四人到「阿布泰國生活百貨」旺角分店叫囂及滋擾顧客,其後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

  警方:或有更多人被捕

  從當日潑水節的影片中可見,身穿紅衫的「勇狗」大聲高呼,並用大型水槍對準兩名維持秩序警員射水,旁邊兩名黑外套和綠衫男子也舉水槍向警員噴射,兩名警員轉身走避時,黑外套和綠衫男子仍衝出封鎖帶追着警員狂射,「勇狗」則在外圍高舉水槍向警員「掃射」,並轉身面對同黨舉起「V」字勝利手勢和囂張狂吼。及後畫面轉向綠衫男及數名年輕人用水槍圍攻一名女警,女警閃避時遭數人追出馬路在身後一路狂射,而「勇狗」則衝上馬路跳舞,狀甚瘋狂。

  向現場警員「突襲」後,「黃絲」團夥瘋狂行為再度升級,「勇狗」、黑外套及綠衣男圍攻兩名採訪記者,並教唆小朋友向記者狂射。兩名記者遭「勇狗」等人猛射水,一名攝影記者勸阻「勇狗」時,他還得意地說:「個Cameraman好惡咁叫我唔好玩嘢,睬佢都傻!愈唔畀愈要玩。」記者最後需報警求助。

  警方發言人表示,行動中拘捕兩名本地男子(25及26歲),兩人不斷用水槍近距離射向在場警員及記者,另外兩名男子不停用水樽的水潑向在場警員及記者,企圖破壞社會安寧,整個過程大約3分鐘,其後更將其行為製成影片,加入煽動字眼,放上網上分享平台。發言人指,被捕人涉干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現被扣留,案件交由九龍城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警方不排除事件屬預謀,及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法律學者:襲警可判監兩年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相關人士行為可觸犯《公安條例》的「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傅健慈續說,他們用水向警員照頭淋,以及用水槍圍攻正在執勤的警員,可導致遇襲警察的身體受到傷害,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的「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

  傅健慈又說,有關視頻出現的污衊字眼,可見立心不良,以潑水為名,搞事為實,甚至利用網絡平台宣揚暴力、侮辱警察、襲警及襲擊記者,可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發布煽動意圖刊物罪」,首次定罪可處罰款2500元及監禁1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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