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一名男子因一九九四年在滿市以北殺害一名十歲女孩而被判二級謀殺罪,法官十一月十日週一表示,此君「毫無改過自新的希望」。法官在宣判處他終身監禁,廿五年內不得假釋。
高等法院法官狄莎沃(H. Di Salvo)在本省Saint‑Jerome市的法庭上表示,被告庫爾特曼齊(R. Courtemanche)對自己的罪行毫無悔意。
「法庭認為被告毫無改過自新的希望,」法官說。 「被告數十年來一直過著犯罪的生活。我們只能得出結論,監禁被告是確保社會安全的唯一辦法。」現年六十多歲的庫爾特曼齊此前因其他罪行已入獄服刑,他上個月承認此案的證據確鑿,的確證明他謀殺瑪麗珊丹·狄雅婷(Marie-Chantale Desjardins)。
週一這位頭髮花白的男子身穿綠色夾克,雙手被銬在身前,靜靜地坐在被告席上。他面無表情,當被問到是否願意發言時他拒絕。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六日,年僅十歲的瑪麗珊丹·在離開朋友家返回位於滿市以西Ste-Therese市的家時失蹤。
四天後人們在一片樹林中發現她的屍體,屍體上的傷痕顯示她曾遭到背後攻擊,她的自行車和鞋子也在附近被找到。
此案懸而未決近卅年,直到科技進步使得專家能夠從案發時採集的樣本中辨識出庫爾特曼齊的基因。據警方調查顯示,案發時他正與哥哥住在該地區。
狄莎沃表示,有鑑於受害者年幼脆弱、襲擊手段殘忍以及庫爾特曼齊劣跡斑斑,判處最高刑罰是合理。
「至於被告的品行,法庭認為沒有任何值得考慮的積極因素,」這位法官說。 「他成年後的大部份時間都在監獄中渡過,顯然對他判處的眾多刑罰並未起到任何威懾作用。」
省警於二0二三年十二月在本省Laurentians地區的La Macaza 監獄逮捕庫爾特曼齊,指控他犯下一九九四年的謀殺罪。
法官指出,庫爾特曼齊至少犯了八十六項刑事罪行,並於二0一五年被認定為危險罪犯,他在綁架一名女子並用刀襲擊她而被定罪後,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有固定的服刑期限)。
狄莎沃法官讚揚受害者母親施薇·狄雅婷(Sylvie Desjardins)的勇氣和尊嚴。在十月的庭審中,狄雅婷女士宣讀一篇感人至深的悼詞,緬懷她遇害的女兒。
「一方面,被告展現我們所能想像到的人性中最醜陋一面,」狄莎沃法官說道。「另一方面,狄雅婷女士讓我們相信,即使經歷瞭如此痛苦的事件,依然存在著美好的品質。法庭希望在卅一年後,這項最終判決能夠給瑪麗珊丹·狄雅婷的家人帶來慰藉。」
二級謀殺罪的刑罰是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的期限為十至廿五年,控辯雙方都建議對庫爾特曼齊的案件判處最嚴厲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