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名叫辛格的安省卡車司機被指控撞死一對母女後逃離加拿大,並在幾個月後重新入境時在機場被捕,目前他已在等待審理期間獲准保釋。
省級法院法官Michael Clark批准了被告辛格(Navjeet Singh)的保釋申請,條件是他交出護照並在安省住所居住,直至案件開庭。
控方檢察官Michael Himmelman反對這一決定,警告稱此舉“將損害公眾對司法體系的信心。”
致命車禍:撞死母女後潛逃
警方表示,2024年11月15日,35歲的女子Sara Unger與她8歲的女兒Alexa在安省Altona鎮以西的一處公路交叉口被一輛卡車撞死。當時,辛格駕駛的半掛卡車闖過停車標誌(Stop Sign),撞上Unger駕駛的SUV。
控方指稱,辛格當時偽造了商用駕駛記錄,且事發時極度疲勞。

檢控官Michael Himmelman說,“可以說,這起悲劇充滿疑點,”並指控他“以客觀危險的方式駕駛車輛”。


逃離加拿大、機場被捕
事故發生後,辛格被送往Winkler與Morden之間的Boundary Trails醫院接受檢查。警方原計劃隨後再正式問話,然而辛格在約定時間失蹤。
他被指控兩項危險駕駛致死罪後,警方發布全國通緝令。
2025年8月21日,辛格在多倫多皮爾遜國際機場被捕,當時他乘坐埃塞俄比亞航空公司航班返回加拿大,在逃約九個月。
保釋聽證會於8月28日舉行。
否認逃避,稱為照顧母親返印
辯護律師Abhay Gautam表示,辛格回國是為了照顧母親,並主動返回加拿大面對指控。
“他回來就是為了應訴。”
“沒人能想象受害者家屬的痛苦,但也有另一面,那就是被告本身。”
據稱,事發後辛格“震驚且極度痛苦”,隨即致電印度的父母報平安,結果其母“因悲傷而病倒”,辛格便返回印度探望。
檢控官則指出,在他回國前就已知警方通緝他,因此“可得出他有意規避警方追捕的結論”。
相關的妨礙司法指控隨後已被撤銷。
留學生身份來加,為阿省卡車公司工作
辛格於2020年首次來到加拿大,以國際留學生身份入境,在蒙特利爾完成了一項未指明的教育課程後,申請了工作許可。
辯護律師Gautam稱,辛格在加拿大期間的收入是全家唯一的經濟來源,包括用於支付父母的藥費和生活開支。
事發時,辛格居住在安省Brampton,受僱於一家總部位於阿爾伯塔省的卡車運輸公司。該公司在事發後數月內,多次被《自由新聞報》(Free Press)通過電話與電子郵件聯繫求證,但始終未予回應。
控控官表示,一名參與事故調查的機動車運輸監管官在分析事故後數據時,發現辛格的電子駕駛記錄存在多處“不一致”。
警方調查發現,辛格在事發前一天將駕駛狀態切換為“臥鋪休息模式(sleeper berth status)”,但卡車仍在移動。
根據加拿大聯邦運輸規定,商用司機24小時內駕駛時間不得超過13小時,每天必須休息10小時(其中連續8小時)。
事故調查人員指出,卡車的“黑匣子”數據在事故後被關閉,無法恢復,也無法確認辛格當時的車速或是否剎車。
他們認為卡車時速至少91公里/小時,可能更高。而受害者SUV的“黑匣子”顯示其以限速100公里/小時行駛。
兩名目擊者稱,卡車在撞擊前沒有減速,並以極大衝力將SUV“像橄欖球一樣踢飛了約53米”。
被撞身亡的母女為居住在萊茵蘭鄉村自治市(Rural Municipality of Rhineland)的。家屬拒絕就案件發表評論。
保釋條件與限制
此案的法官強調,辛格在法院審理前仍被視為無罪。
他批准辛格在安省的表妹(護士執業者)作擔保人釋放,若辛格違反規定,該擔保人將向法院繳納7500加元。
法官在宣布保釋決定時說:“雖然這是一場可怕的事件,辛格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因此承擔刑事後果……但我認為,即便將他釋放,公眾仍會對司法體系保持信心。”
辛格需遵守以下條件:
每日午夜至早7點不得外出(宵禁);
交出駕駛執照,不得坐在駕駛位上;
禁止與受害者家屬或目擊者接觸;
每周電話向莫登(Morden)皇家騎警報到;
禁止申請任何旅行證件;
不得離開安省或曼省邊界。
案件將於12月16日在曼尼托巴省法院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