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專訊】安省東部某市長希望加強對持有本省車牌的違停車輛處罰,確保他們在離開該市之前繳納罰款。據Gananoque市市長貝多斯(J. Beddows)於八月底根據新賦予市長的權力發布廿七條「市長指令」,聲稱其為市政工作人員編制二0二六年和二0二七年預算時的「補充指導」。
在關於停車管理條例的五項提案中,貝多斯提議修改該市的規則,允許在對持有本省車牌的車輛開出停車罰單後,對其輪胎進行鎖扣直至罰款繳清。
貝多斯建議該市為被鎖扣輪胎的車輛設立新的停車罰單類別,罰單應包含車輛鎖扣和解鎖的全部費用。
貝多斯在臉書上表示,安省的駕駛者必須在繳納所有未繳罰款後才能註冊車輛或續車牌。
「安省和魁省沒有就此達成互惠協議,意味著魁省居民在安省違停後,即使不繳罰款也不會受到任何處罰,」貝多斯說。
「這意味著Gananoque市居民違停後如果不繳罰款會受到嚴厲的處罰,而魁省居民卻可以逃避處罰,顯然是不公平,因為這些規則只對安省居民有效。」
九月二日市議會通過一項動議,要求貝多斯於九月十六日向市議會提交關於指令的補充資訊。
貝多斯還提議將路邊停車收費標準改為每小時一元,而不是目前的四十分鐘一元,並在六月、七月和八月期間對南街(South Street)實施停車收費。
今年五月,安省政府「加強市長權力」擴展到一百六十九個成鎮,包括Gananoque市。市長有權向議會提交符合省政府優先事項的議案,並對議會通過的任何法規行使否決權,同時還可以提出預算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