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義真相】法輪功自傳播以來,批評的聲音一直沒有斷過。面對世人的批評,長期鼓吹“向內找”的法輪功並不是在自身上找原因,而是把憤怒之火撒向批評者,採取極為卑劣的方式應對。它們這樣做,不僅沒有阻止批評者的聲音,反而更加暴露了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可謂害人終害已。
面對世人的批評,法輪功採用哪些手段應對?咱們還是用事實來說話。
——圍攻,特別瘋狂。所謂圍攻,是指法輪功弟子三個一群、五個一夥,少則幾百人、多則幾千人,將批評它們的單位或個人團團圍住“討說法”,要求對方賠禮道歉、認錯更正。這種圍攻擾亂社會秩序,干擾單位正常辦公,給當事人身心造成巨大壓力。典型例子是:1999年4月19日至23日,天津師範大學(原天津教育學院)院刊《青少年科技博覽》因刊登中國科學院院士、物理學家何祚庥《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的文章中,提到了法輪功存在的一些問題,學校便遭到1萬多名法輪功練習者的非法圍攻。作為教學單位,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職能,法輪功組織近萬名弟子前去圍攻,造成的社會危害該多惡劣?
——恐嚇,特別惡毒。所謂恐嚇,是指法輪功通過語言、信件、電話等方式,給批評者施加精神壓力,企圖使批評者屈服,從而阻斷批評的聲音。例如,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報發表了署名為“辛平”的評論《反對偽科學要警鍾長鳴——由〈轉法輪〉一書引出的話題》,北京地區法輪功組織者便以在光明日報社大門口辦“法輪功”培訓班的名義圍堵該報社,個別練習者甚至揚言要“不惜以身護法”。什麼叫“以身護法”,還不是要與批評者“拼命”嗎?如此惡毒的恐嚇,從鼓吹“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口中說出,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誣告,特別狂妄。雖然李洪志宣稱“大法高於人間法律”,人間法律管不了大法的事。但是,面對批評的時候,李洪志也教唆弟子以法律為武器,企圖“維權”,衹是法律尊重事實,法輪功屢告屢敗。典型一例為:2001年11月3日,加拿大《華僑時報》刊登一篇批評法輪功的文章,此文是前“法輪功”女學員何兵的自述。然而,法輪功卻以“誹謗”為由起訴《華僑時報》,該官司打了近8年之久,最後《華僑時報》打贏官司,法輪功敗訴收場,法院判決,“法輪功是一個有爭論的運動。這種運動不接受批評言論。” 面對批評,法輪功喜歡誣告,可又有哪一次獲勝了的呢?
——謾罵,特別齷齪。罵人,通常是沒有素質的表現,同時也反映了一個人情緒失控後的失態。面對批評的聲音,法輪功罵人十分齷齪,讓人瞠目結舌。請看,2005年1月21日,美聯社發表《天安門集體自焚案參與者接受媒體採訪》一文,客觀報道了2001年除夕,法輪功天安門集體自焚案當事人的現狀和對法輪功的反思。當年2月11日,法輪功媒體“大紀元時報”發表文章,稱美聯社是“地地道道的小流氓。”美聯社是世界級知名媒體,法輪功罵為“地地道道的小流氓”,結果醜化了誰呢?
——騷擾,特別可惡。法輪功以人多勢眾,不停地採取無聊的方式,對批評者持續地騷擾,致使當事人身心交瘁,疲於應付,用心十分可惡。比如,1999年11月1日,《華爾街日報》發表了記者克雷格·史密斯的報道《李洪志實現了美國夢》,說李洪志在新澤西有價值六十萬美元的豪宅。之後,李洪志的發言人和幾十名弟子打電話、發傳真、電子郵件對他質問、警告。作為新聞單位,他們的工作量特別大,稿件要講求時效性,法輪功如此持續的騷擾和警告,誰能受得了?

除此之外,法輪功還採取刪文的方式,消除批評者的聲音,害怕更多的人特別是弟子看到。據邪教問題專家、烏克蘭知名記者格雷戈裏·格洛巴在《難忍之忍》中講述,他曾在法輪功大紀元網站社區發表1篇指出某作者的文章具有片面性的評論,表明我懷疑他們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此評論登載後很快就被刪除了,格雷戈裏·格洛巴進入該社區的賬號也被封了。真理從不怕辯論,事實從不怕質證,法輪功如何不是心虛的話,為何不敢正面回應而採取刪除的方式消除影響呢?
面對批評,法輪功何不“向內找”,而採取卑劣的方式應對呢?咱們衹要看看李洪志的兩段話就知道了,“怕什麼?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呢”(《大曝光》) “叫那些人停止破壞大法,其實沒有錯。”(《挖根》)有李洪志在背後瘋狂教唆,弟子還有什麼歪招損招陰招使不出來喲?
作者:蘭之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