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滿市公車系統正遭受一場罷工的嚴重衝擊,這場罷工可能成為本省政府一項新法例生效後的首次考驗,,該法例賦予省府廣泛的權力來結束勞資糾紛。
滿市公車的二千四百名維修工人上週發起罷工,罷工可能持續到十一月的大部份時間。
這次罷工是今年以來的第三次,導致滿市的巴士和地鐵服務僅在高峰時段運行。
政界人士敦促雙方解決這場已持續數月的糾紛。
但工會指責公車局在拖延時間,直到今年春季通過的新勞動法在十一月底生效。
該法例賦予省勞工部長權力,當罷工或停工被認為對公眾有害時,可以透過強制仲裁來結束爭議。
法例也擴大勞資糾紛期間必須維持的服務範圍,將那些保障「民眾福祉」的服務也納入其中。
「換句話說,很明顯,現在開始,僱主將不再面臨和解的壓力,」代表公車工人的工會代表吉博德(B. Guibord)週一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他們會袖手旁觀,等到局勢變得混亂或失控,政府才會介入並結束罷工。」
麥基爾大學社會學副教授、勞工運動專家巴艾德林(B. Eidlin)表示,本省的這項法例「對工會構成生存威脅」。
他指出這法例與聯邦勞動法中的一項條款有相似之處,聯邦政府去年曾多次利用該條款結束港口、鐵路公司和聯邦郵局的罷工。
據他表示,這兩項法例都賦予部長們「極大的自由裁量權」,讓他們可以在「缺乏有效制衡機制」的情況下干預勞資糾紛。
滿市公車局說,省府的這項新法例不會影響其在談判桌上的地位,但工人的薪資要求遠遠超出其支付能力。
但艾德林表示僱主們會明白,新法例提供一種「逃生通道」,這「降低雙方在談判桌上達成協議的動力」。
他表示,工會很可能是為了盡可能向公車局施壓,迫使在十一月卅日新法生效前達成協議,因此才宣佈這場從十月卅一日至十一月廿八日為期一個月的罷工。
「這種混亂局面持續的時間是有限,他們最終不得不採取行動,」他說。
然而本省僱主委會主席兼行政首長梅妮耶(M. L. Meunier)表示,滿市市民正被罷工「挾持」,許多人因此無法上班。
該委會呼籲省府,如果雙方不能盡快達成協議,就應提前實施該法例。
梅妮耶表示,新法例的目的並非限制罷工的權利。「我們的目標是在尊重工人權利與保障對人民和本省經濟至關重要的服務連續性之間尋求平衡,」她說。
省勞工部長布萊特(J. Boulet)週一發表聲明說,這場勞資糾紛必須盡快解決。
「這次罷工再次對依賴公車的人們造成嚴重損害,」他說。「我對談判進展仍然深感擔憂。」
今年這些維修工人已罷工兩次,分別在六月罷工九天,以及在九月和十月罷工十四天。
談判的主要癥結在於薪資成長和部份維修工作的外包問題。
據艾德林表示布萊特可能會辯稱,公車工人提供的服務「保障民眾的福祉」。
但他說新法例並未明確界定那些服務屬於罷工的範疇,而這個清單可能「幾乎無窮無盡」。
「罷工之所以有效,之所以能迫使僱主回到談判桌前,是因為擾亂日常的現狀,」他說。
今年八月,麥基爾大學的四個教職員協會對這項新的勞動法例發起訴訟,認為侵犯憲法賦予的罷工權。
代表維修工人的工會也承諾,一旦法例生效他們將發起訴訟。
聯邦政府援引聯邦勞動法第107條來結束停工的做法也面臨法律挑戰。據艾德林說,此事最終很可能會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而聯邦最高法院在二0一五年承認罷工權受憲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