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專訊】本省政府將為道路檢查員配備槍支,以來檢查員一直抱怨其工作缺乏安全保障,有時在攔截車輛時甚至會遭到攻擊。
行政勞工法庭 (TAT) 在三月份的一項裁決中指出,工作安排、方法和技術均不安全,並危及道路檢查員在路邊干預期間的健康。
「法庭還發現,目前提供給道路檢查員的裝備不足以確保他們在路邊干預期間的安全,」行政法官譚寶麗(D. Tremblay)補充道。
法庭此前已下令暫停檢查員的計劃外路邊干預,從而阻止正常的巡邏活動。
道路檢查員必須完成專門訓練才能使用槍枝,同時也需要設立工作場所「以確保武器的安全存放」。
政府也考慮使用電擊槍的方案,本省有三百名道路檢查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