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專訊】一名本省男子因企圖煽動武裝革命推翻海地政府而被判入獄,尼古拉斯(G. Nicolas)在魁市法院被高等法院法官迪翁(L. Dionne)宣判五年徒刑。
在皇家騎警的調查下,陪審團於今年三月裁定尼古拉斯面臨的三項罪名全部成立。
聯邦公共檢控服務署表示,尼古拉斯於二0二0年和二0二一年離開我國,協助進行針對海地前總統莫伊茲(J. Moise)政府的恐怖活動。
審判中獲悉,他曾前往多明尼加共和國和海地招募同夥取得槍支,並在海地邊境附近租賃土地建立行動基地。
尼可拉斯現年五十四歲,住在魁市以南的Levis市,二0二二年被指控離開我國協助恐怖活動、以及為恐怖主義目的提供財產。
前兩項罪名最高可判處十四年徒刑,第三項罪名最高可判處十年徒刑。
二0二二年十一月逮捕尼古拉斯時,皇家騎警明確說他的案件與二0二一年七月在海地首都太子港附近莫伊茲私人住宅發生的暗殺事件無關。
公共檢控服務署杜爾海(G. Dolhai)十月一日週三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本案凸顯一項破壞外國政府穩定的陰謀,並表示任何訴諸此類行為的人,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海外,都將被繩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