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国际新闻 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一审获刑15年
公益广告

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一审获刑15年

  首尔9月23日电 (刘旭 刘思宁)韩国水原地方法院23日对“华城电池厂火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涉事企业代表朴淳瓘(音)有期徒刑15年。

  据韩联社报道,朴淳瓘(音)因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被派遣劳务保护法》和《产业安全保健法》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也是自2022年韩国实施《重大灾害处罚法》以来,相关案件中判处的最高刑期。

  法院指出,从涉事企业成立至火灾发生期间,朴淳瓘未履行保障员工安全的义务,使工人长期暴露在危险作业环境中,其行为与事故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本次火灾属于“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

  当天,法院还以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业务过失致人死伤等罪名,判处朴淳瓘之子、涉事企业总括本部长朴重彦(音)有期徒刑15年、罚款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102.67元)。

  2024年6月24日,位于韩国京畿道华城市的一家电池厂发生火灾,造成23人遇难,其中包括17名中国公民。事故调查组公布的结果显示,该厂通过调包等方式规避质量检查,生产过程粗制滥造,最终导致不良电池产品起火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