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有人已發起兩起針對受空服員罷工影響的加航乘客的集體索賠訴訟。據律師祖克朗 (J. Zukran) 介紹,其中一起訴訟的首席原告在航班取消八十六小時後才重新預訂機票。
「她早在一月份就預訂從滿市飛往格林納達的航班,原定於週日出發,」他說。「加航顯然在週六給她發一封電子郵件,說她的航班已取消,她那兒也去不了。」
她被迫重新預訂八月廿日週三出發的航班。
祖克朗解釋說,這違反航空乘客保護規則。該規則規定,加航最多有兩天時間為乘客重新預訂其航班,否則必須安排他們乘坐其他航空公司的下一班航班。
「在本案中她有證據,透過第三方網站……證明她實際上能夠預訂到比週三更早的航班,」他說。「加航有義務讓她搭乘任何航空公司的下一班可用航班。在本案中有幾班可用航班,其中一班是加航的,但他們選擇不這樣做。」
集體訴訟說,加航還誤導乘客說服他們接受退款。
該訴訟由LPC Avocats律師事務所和Renno Vathilakis公司於十八日週一提起,尚未獲得法官批准。
如果獲得授權,訴訟將適用於十四日起全球受影響航班的乘客。
Lambert Avocats律師事務所十八日週一在滿市法院對加航和我國公共僱員工會(CUPE)發起第二起集體訴訟。
訴訟認為工會非法繼續罷工,嚴重影響了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