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上訴法院表示,一名省級法院法官裁定省府部份語言法違憲,顯然超越其管轄範圍。
二0二四年五月,省法院法官加利亞薩托(D. Galiatsatos)在審理一起涉及一名女子被控刑事過失致一名騎車人死亡的案件時,主動提出一法律問題。該女子曾請求以英語進行審判。
加利亞薩托對本省語言法中原定於當年六月(審判開始前幾天)生效的條款提出異議。該法例要求「立即且毫不拖延地」提供法院判決的法文翻譯。
該法官當時表示,由於法語翻譯的要求,法法例系統性地拖延英語判決。在審判前的程序性裁決中,他宣佈該條款不可執行。
他的裁決在五月底被上訴法院推翻。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八月八日的一份書面裁決中概述理由,一致認為加利亞薩托發起辯論的行為超出他的管轄範圍。
「或許本案中存在就該法例在刑事案件中的適用性憲法辯論的空間,人們可以合法地提出這問題,」上訴法院裁決道。
「但法官試圖單方面且預先地發起、進行和解決這場辯論,這遠遠超出他的管轄範圍。」
在加利亞薩托作出初步裁決後,本省總檢察長將此案提交高等法院進行司法審查,但由於「法官的裁決未損害公眾利益」而被駁回。
本省總檢察長隨後將此案提交上訴法院,上訴法院表示「本案所遵循的程序有太多不足之處」,法官不能獨自以這種方式裁決案件,使用「純粹的假設」和「有缺陷的程序框架」,並且缺乏「充份的證據背景」。
法院裁定,如果有人將來選擇質疑該條款的合憲性,則必須重新進行修改。
本省公民自由組織「魁北克集體權利」(Droits collectifs Quebec)對這項裁決表示歡迎。該組織受理法語權利案件,尤其致力於推動聯邦最高法院翻譯一九七0年之前作出的單語英語裁決,當時裁決已開始根據官方語言法進行系統翻譯。
該組織認為,法官的舉動「無異於一種激進的司法行為,拒絕尊重法語憲章,也拒絕尊重司法公正和獨立原則的基礎,而僅討論憲章本身的憲法有效性問題」。
法語部長羅伯格(J. F. Roberge)八月十四日週四表示,政府歡迎上訴法院的裁決,並發出明確的訊息。
「無論何時,只要憲章受到攻擊或侵犯,我們都會捍衛,」羅伯格在X社媒平台表示。 「法語和我們邦國的未來都取決於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