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關於雜貨店超市價格顯示和小費的新規定自五月起生效,但消費者保護辦公室表示,一些雜貨店和零售商並未遵守關鍵條款。
在消費者保護辦公室進行審計後,Metro、Costco、Couche-Tard和Adonis等十幾家零售商收到不合規信函。
根據新要求,雜貨店超市必須顯示包括每單位價格以及不屬於商店忠誠度獎勵計劃顧客商品價格在內的資訊。這些規定適用於所有銷售食品的零售商。
省府還將現有價格準確性政策的門檻從十元提高到十五元。如果結帳時的價格高於廣告價格,則必須免費提供價格低於十五元的商品。這政策自二00一年起實施。
根據信函,大多數被調查的雜貨店超市未能明確標明價格是否包含稅金。
有些零售商也沒在促銷價旁邊顯示正常價格,也沒有使用統一的計量單位顯示單價,讓顧客更難比較同類產品。
根據信函,大多數零售商存在多次違規行為,首次違規的罰款從三千元到七萬五千元不等。
以下食品雜貨商和零售商收到信件:
-Metro
-Costco
-Couche-Tard
-Adonis
-Giant Tiger
-Sobeys
-Avril Supermarché Santé
-Walmart
-Loblaws
-金發食品公司
這些公司必須在八月八日之前以書面形式確認已實施糾正措施。
我國零售委會發言人梅利(F. Mailly)在一則聲明中表示,零售商正在「積極」努力遵守72法案規定的新價格要求。
梅利表示:「雖然許多商品已符合規定,但由於標籤規則的複雜性、技術限制以及持續的勞動力挑戰,實施仍然是重大挑戰。儘管存在實際運營限制,但該行業仍將完全致力於透明度,並繼續真誠地作出必要的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