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不是券商,也沒有牌照,卻能以“投資俱樂部”名義向身邊人募集資金。
據Richmond News報道,列治文一名男子陳某(Richard Yung Shyang Chen)因多次參與證券銷售行為,最終被BC證券委員會(BCSC)指控違反證券法。
據BCSC於2024年3月21日發布的媒體通告,陳某被指控違反《BC省證券法》中的“准刑事”條款。
現年37歲的陳某面臨兩項指控:一項是涉嫌非法交易證券,另一項是涉嫌在沒有招股說明書的情況下分銷證券。被指控的行為於2017年和2018年在本拿比發生。
目前,BCSC刑事調查部門正對陳某進行調查後指控起訴。陳某已於去年9月正式被提審,目前正由溫哥華省級法院主審此案。
陳某回應前後矛盾
7月3日,陳某在庭審中表示,他曾對與周某的合作產生嚴重懷疑,稱自己之前向一處房地產項目投資$10萬元,卻發現資金被挪作他用。
他懷疑周某挪用資金“花在朋友、女人和酒水上”,並於2019年4月匿名向BCSC舉報此事。
對此,檢察官出示了幾張活動照片,其中陳某赫然在場。


當被問及2018年1月是否為周某工作時,陳某最初表示自己是以投資人身份受邀,隨後改口稱“現在,沒有”。
最終在法官的追問下承認“是的”,他確實當時在為周某工作。
庭審隨後轉向陳某在World Financial Group(WFG)的經歷,他自2016年起擔任共同基金交易商並從事保險業務。
檢方指出,在一份利益衝突申報表中,陳某曾勾選“不適用”。
對此,陳某辯稱:“我沒告知WFG,因為我不認為被騙也算一種就業”。在進一步質詢中,他改口稱自己已於2018年向WFG報告過自己為周某工作的情況。
該案件於2025年5月開庭,將在7月4日結束證人證詞階段。
根BCSC稱,發現違法BC證券法可能會導致監禁、緩刑或賠償令等處罰。

BC證券案件頻發,投資者如何自保?
近年來,BC省接連出現未經註冊分銷證券的案件。
2024年以來,BCSC已對多起“熟人推薦”“內部項目”類的非法投資活動展開調查。多數受害者以為是機會,結果卻是騙局。
2024年10月,BCSC指控一家位於BC省的大麻公司及其關聯人士在2018-2019年間非法分銷證券(非法未經招股說明書推銷,共籌集$316,100元),多達22名投資者受影響。

2025年4月,BCSC還對溫哥華一家公司及其虛擬加密資產展開調查,指控其未註冊即非法分銷證券,向投資者籌集高達$330萬元。
該公司同意繳納全部籌資金額用於賠償,並終止相關業務。
2025年5月,BCSC指控一位BC居民及其關聯三家公司在2019-2022年間非法進行OTC市場的證券交易(總額$3810萬元),且也是未註冊申請、無牌運作。
這些案例顯示,非法分銷證券的形式日趨多樣:從傳統房地產項目、OTC市場,到打着“加密貨幣”旗號的新型金融產品,不法分子正不斷利用信息差與人際信任設下陷阱。
受害者多數為非專業投資者,常因缺乏合規知識,最終蒙受巨額損失。

BC省居民在進行任何投資前,務必警惕以下幾點:
1. 查驗在證券從業資格:登錄bcsc.bc.ca核實對方是否持牌
2. 拒絕“私下賬戶”操作或現金交易
3. 不簽協議不投錢,越隱秘越危險
4. 別被“保本穩賺”“內部渠道”誘導
5. 遇疑及時舉報,BCSC提供匿名檢舉通道
投資是一場信息與判斷的博弈,信任不能代替調查,關係不能代替監管。每一個看似“熟人圈子”的機會,都可能藏着風險。擦亮眼睛,守好錢包,從你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