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四月六日週日有四個幫助暴力受害婦女的團體聯手呼籲修訂91法案,該法案將在本省法院內設立統一家庭法院,並要求在有孩子夫婦分居時進行家庭調解。
本省單親家庭和重組家庭協會聯會代理總幹事麗安多(M. . Riendeau)在聯合新聞發布會上警告:「以目前的形式,該法案引起家庭暴力女性受害者及其子女的嚴重關切。」
這些團體擔心如法案未經修改而通過,這些婦女的處境將會惡化。
儘管法案為任何自稱受害者的人提供豁免,但「許多人並不承認自己是受害者,或擔心如果要求豁免就會遭到報復」,女性家庭聯會行政主管莫納媞絲 (M. Monatese) 解釋。
該組織的負責人勒梅蒂爾 (S. Lemeltier) 指出,在過去的一年中,在聯會收容的分居家庭暴力受害婦女和兒童中,有近一半沒有提出申訴。
為了改善這種情況,這些組織呼籲在法律程序的第一階段對家庭暴力進行系統性篩檢。
目前法律不要求針對夫妻其中一人對另一人行使控制權進行任何調查,然而調解員必須接受有關暴力的基本訓練。
「當受害者最終接受調解時,他們中的許多人最終會透過放棄對孩子監護權進行討價還價,因為擔心孩子也會受到虐待,」婚姻暴力受害者家庭政治問題共同負責人琳多 (L. Rindeau) 說。
「到達調解的狀態沒有任何自由、自願、知情或平等的地方,當她坐在伴侶旁邊時就會出現權力不平衡,這就是家庭暴力導致的結果,這確實是家庭暴力的目的,」她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