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務部網站4日發布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關於將斯凱迪奧公司等11家美國企業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的公告,全文如下
不 可 靠 實 體 清 單 工 作 機 制
公 告
2025年 第7號
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等有關法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第二條、第八條和第十條等有關規定,決定將斯凱迪奧公司等11家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業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
二、禁止上述企業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
(商務部代章)
2025年4月4日
被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的11家美國實體
- 斯凱迪奧公司(Skydio Inc.)
- BRINC無人機公司(BRINC Drones,Inc.)
- 紅色六方案公司(Red Six Solutions)
- 賽尼克斯公司(SYNEXXUS,Inc.)
- 火風暴實驗室公司(Firestorm Labs,Inc.)
- 奎托斯無人機系統公司(Kratos Unmanned Aerial Systems,Inc.)
- 浩劫人工智能公司(HavocAI)
- 尼羅斯科技公司(Neros Technologies)
- 多莫戰術通信公司(Domo Tactical Communications)
10.急速飛行公司(Rapid Flight LLC)
11.英斯圖公司(Insitu,Inc.)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將11家美國企業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答記者問
問:此次,中方再次啟用“不可靠實體清單”對11家涉台軍售企業實施制裁,請問有何考慮?
答:近年來,斯凱迪奧公司、BRINC無人機公司等11家公司不顧中方強烈反對,與台開展所謂軍事技術合作,嚴重損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中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等法律,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第二條等規定,依法追究其不法責任。
中方一貫審慎處理不可靠實體清單問題,僅依法針對極少數危害我國家安全的外國實體,誠信守法的外國實體完全無需擔心。中國政府一如既往地歡迎世界各國企業來華投資興業,並致力於為守法合規的外資企業在華經營提供穩定、公平和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