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飞花文摘 【話談天下】誰最希望撤銷“禁蒙面法”?

【話談天下】誰最希望撤銷“禁蒙面法”?

  從“禁蒙面法”實施,到香港社會廣泛建立起戴口罩的習慣,兩者只相差大約三個月時間,這就造成了兩個結果:第一是“禁蒙面法”的效果被“衝淡”了,疫情在無意中為暴徒戴口罩掩飾身份提供了絕佳的掩護,亦間接令政府在短時間內,無法充分地向社會宣傳“禁蒙面法”的作用和立法目的,這就導致第二個結果,即一部分市民對“禁蒙面法”未作詳細了解,而給一些別有用心者可乘之機以大做文章。
  “禁蒙面法”第3條列明,在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公眾集會、公眾游行等四類活動中使用蒙面物品,才算犯法。而“使用蒙面物品”的標准,為“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不難理解,“禁蒙面法”由始至終,只是禁止在某些被規管的集結、集會或游行時蒙面,完全不影響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
  假如市民確實有佩戴口罩的需要,在集會游行期間是否必須冒健康風險而除下口罩呢?條例對這類情況亦列明了免責辯護,包括一、該人當時身處有關集結、集會或游行,正在從事某專業或受雇工作,并於正在作出與該專業或受雇工作相關的作為或活動時,為了該人的人身安全,而使用有關蒙面物品;二、宗教理由;三、先前已存在的醫學或健康理由。即如果是孕婦、有氣管敏感或免疫系統問題的市民,仍然可以在集會游行期間戴口罩。
  雖然目前反中亂港勢力已然潰不成軍,或轉成地下活動,但這不代表他們就此罷休,事實上,香港面臨的安全威脅并沒有完全消除。上周警方國安處拘捕兩名男子,涉嫌管有“羊村”繪本等煽動刊物;再早一個禮拜,警方亦拘捕一名23歲女子,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港獨”的信息。這說明,一些人仍未放棄煽動暴亂、煽動“港獨”的目的,而要達到煽動的最大效果,他們就需要把游行集會期間的蒙面行徑合理化,所以才突然大肆抹黑“禁蒙面法”打壓人權自由云云。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津巴多在其著作《路西法效應》中,就提出即使是普通人,在特定情況下,人格、思維和行為方式都會突然失序,甚至集體作出違反道德的罪行。其中一種情況就包括去識別化,透過匿名、變裝或使其他人無法看見自身樣貌等方式,避免承擔責任。他更特別舉出20世紀在美國白人至上主義組織的三K黨作為例子,當年美國有不少州份因為三K黨的惡行而通過禁蒙面法。如果把目光移到歐洲,例子就更多:法國、德國、意大利……這些西方民主國家,無一例外全部有禁蒙面法,其中不少更是21世紀後才訂立。也就是說,禁蒙面法并不是過時法律,而是針對現代廣泛國家所面對的問題而衍生之需求。
  至此,“禁蒙面法”究竟有否侵犯公民權利、損害自由,只要了解過立法前後的因由和外國的經驗,相信都不難作出定論。借這個機會,其實特區政府也應該重新宣傳并向公眾解釋“禁蒙面法”,一來避免有人加以利用大做文章,二來也是打擊黑暴殘黨,讓他們不敢輕易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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