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国际新闻 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因“一马公司”案被判1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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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因“一马公司”案被判15年监禁

  布特拉加亚12月26日电 (记者 陈悦)马来西亚高等法院26日就前总理纳吉布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一马公司)”案作出判决,判处其15年监禁并处以约114亿林吉特(1林吉特约合0.25美元)罚款。

  当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许在布特拉加亚司法宫开始,一直持续到晚间21时才告结束。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裁定检方对纳吉布的4项滥用职权指控和21项洗钱指控全部成立,认定纳吉布利用职权,从“一马公司”挪用约22.8亿林吉特。

  法官判决,针对纳吉布所犯滥用职权罪,每项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总计处以5倍于涉案金额罚款;针对其所犯洗钱罪,每项判处5年有期徒刑。所有刑期合并执行,纳吉布被判处15年监禁。

  自2018年大选失利下台后,纳吉布面临多项指控,这些指控多与“一马公司”及其子公司案件有关。此前纳吉布于2022年因所涉“SRC国际案”被判12年监禁,后被减刑至6年,目前还在监狱服刑中。按法官宣判,现年72岁的纳吉布将在服完目前刑期后,再开始执行本次判处的15年监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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