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特稿评论 杀害一家五口,凶手称“一时激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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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一家五口,凶手称“一时激愤”

12月9日,中国新闻周刊从“河北邢台隆尧一家五口被害案”被害人家属李先生处获悉,其当日收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一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范某某已提起上诉。

 

中国新闻周刊获取的范某某上诉状显示,其上诉理由中提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系有准备的犯罪,与事实不符。上诉人并非预谋杀人,是一时激愤杀人,主观恶性与预谋杀人相比较轻。

 

范某某称,从购买刀具和携带刀具的原因看,购买持有刀具并非预谋杀人。其购买刀具一是为了防身,二是为了过年杀鸡用。

 

“请二审法院酌情对上诉人从轻处罚,给上诉人一个救赎的机会。”上诉状中称。

 

“他的上诉理由都是胡编乱造,目的是想拖延时间,我们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判决。”李先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2025年6月22日,李先生的父亲、母亲、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遭到范某某杀害。案件资料显示,因相邻土地纠纷,范某某曾与李先生的父亲李某某发生过冲突。

 

11月28日,本案一审宣判,范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范某某于12月2日提起上诉。

 

记者:陈威敬

编辑:胡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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