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譯《環球郵報》報道:如果加拿大人想理解為何我們的國家日益分裂,一個關鍵驅動力就是這樣一種觀念:非原住民加拿大人——被稱為“定居者”(settlers)——應該感恩能生活在美洲的任何地方。
“定居者”這一標籤主要針對具有英裔和歐洲血統的人,但也適用於那些家庭來自全球各地——非洲、亞洲、黎凡特、太平洋——卻不屬於更早一批遷徙至美洲的群體。
根據最新的科學認知,美洲是在一波又一波來自亞洲的遷徙中被逐步定居的。今天活着的所有人都是這些定居者的後代。最新一波的“原住民”定居者實際上只比首批歐洲定居者——維京人(在格陵蘭和紐芬蘭建立定居點)以及發起加勒比地區西班牙殖民的哥倫布——早到幾百年。
將歐洲人單獨標為“定居者”,促成了如今廣泛存在的土地致謝(land acknowledgements),以及補償和和解的訴求。這種做法利用了對已故祖輩行為的集體負罪感,而相關的土地、決策權和財務補償訴求卻呈開放式、持續展開。國際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也默認“原住民”與“定居殖民者”的劃分是有效的。
為何這很重要?因為和平且相對繁榮的民族國家在歷史上是例外,而不是常態。如果想讓加拿大真正走向團結,而不是分崩離析成數百個無足輕重的小公國(一個獨立的魁北克、一個獨立的阿爾伯塔,以及數百個擁有準國家權力的原住民族,只在卑詩省就可能有200個),那麼現在就必須重新審視這些假設,以及相關的一種信念——即加拿大人沒有為歷史上一些錯誤做出足夠補償。

語言澄清
我們從語言說起。
認為美洲某些群體自“亙古以來”(time immemorial)就居住於此,因此是最真正意義上的“原住民”,這種說法在進化和歷史上都不成立。人類的進化起源在非洲——智人約在31.5萬年前作為獨立物種出現。同時,《大英百科全書》指出:“在我們之前,數百萬年間就已有其他古人類,如Ardipithecus、Australopithecus及其他人屬物種。”
既然所有人類都共同源自非洲,那麼就不應繼續使用“亙古以來”這樣的說法,也不應人為區分那些被視為“原住民”(其祖先在幾千年前分多次遷徙到此)與所謂“定居者”(過去500年內遷來的祖先)。
有人祖先比別人早到19,500年或更短,這並不構成後來者及其後代永遠對先到者負有義務,正如今天的原住民並不需要為其祖輩在幾千年間對其他部落的征戰負責一樣。從進化時間尺度看,我們所有祖先的生命都只是短暫一瞬。

“被偷來的土地”這一觀點
一個更強烈的論點可能是:後來的定居者欠更早的定居者,因為他們“偷走了土地”。然而,這一說法忽略了加拿大各地簽署的無數條約,也忽略了英國殖民體系及約翰·A·麥克唐納的基本方針——即簽約優於赤裸裸的征服。相比之下,歷史上許多帝國(包括如今被稱為原住民的群體)都曾通過武力征服。
此外,儘管加拿大並非每一寸土地都在條約覆蓋範圍內,這並不改變這樣的事實:加拿大政府仍向未被條約覆蓋的原住民族提供資金——例如在卑詩省。1982年憲法修正案承認了原住民權利與條約權利,而法院至今仍不斷擴大這些權利的解釋。
更重要的是,最早來到美洲的歐洲人及隨後到來的英國人,並不是來到這裡“盜取一個價值2.5萬億加元的經濟體”(2025年加拿大GDP)。早期人群之後到來的,是法國皮毛商人、蘇格蘭探險家、西部農民、多倫多金融家、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漁民、19和20世紀的英國與亞洲工人、企業家等。他們共同建設了加拿大。他們用自己的汗水、時間和資本,建立了如今的加拿大:農場供養家庭、礦山生產鋼鐵、天然氣與水電供暖、摩天大樓(包括建在原住民保留地上的)成為可能——皆因“定居者”共同建設了現代加拿大。
和解:資金流動與稅收豁免
每當談及和解,討論總是默認土地是“被偷的”,卻忽略了大量過去和現在的財政轉移以及稅收豁免——其中許多並非憲法要求,而是《印第安人法》的產物,本可以在加拿大歷史的任何時間點廢除,但並未被廢除。
資金流向
2013年,其中一位作者Milke撰寫了菲沙研究所首份全面研究報告,回溯戰後至2012年聯邦與省級政府對原住民的支出情況。
結果如何?按2013年經通貨膨脹調整後計算,加拿大對原住民族的年度支出從1946-47年的7,900萬加元增長到2011-12年的79億加元。從每名原住民922加元上升到9,056加元,增長882%。同期對所有加拿大人的人均聯邦項目支出增長387%。當然,原住民同樣享受其他政府項目。
另一位作者(Flanagan)在隨後的報告中得出類似結論:預算支出不斷增加,此外還有近年的巨額和解金。最大的例子是2022年的400億加元和解金(涉及被帶離保留地的兒童)。
2024-25年度預算中,原住民項目支出達到320億加元,比10年前幾乎翻了三倍,而各種數十億級的和解金仍在不斷出現。
例子包括:
* 2023年Robinson Huron條約100億加元和解(每人至少11萬加元)
* 2025年安省原住民兒童及家庭服務85億加元和解
許多資金超越了條約或憲法義務,未來的花費還將繼續。

稅收豁免
2024年,Flanagan為亞里士多德基金會發布報告,指出《印第安人法》第87條給予保留地原住民廣泛稅務豁免(包括不需繳納就業收入所得稅)。其中一項2015年不完整估算稱,該豁免價值約每年13億加元。
我們認為,這些都應納入“和解賬本”的“已支付”部分。
錯誤的道德敘事
撇開財政問題,加拿大單方面的“和解敘事”還源於一種誤解:認為被稱為“原住民”的群體自“遠古時代”起便存在於美洲——這是一種“創世論式的神話”;還認為他們在歐洲接觸前具有一種超越歷史的人性:和平、環保。
這與事實大相徑庭。原住民族之所以“環保”,只是因為人口稀少;戰爭在他們之間普遍存在。美國革命時期,易洛魁人正進行擴張戰爭,試圖在安大略和美國中西部建立帝國。奧吉布瓦與克里人本是森林民族,在從哈德遜灣公司獲得火器後“強行闖入草原地區”。直至1870年,克里人與黑腳族仍在萊斯布里奇附近爆發致命戰爭。
古羅馬人說過:“Vae victis”(失敗者的悲哀)。在部落戰爭中失敗的一方如果沒有戰死,往往會被折磨致死或被奴役。而奴隸制度在太平洋沿岸尤為普遍,奴隸被迫伐木。原住民奴隸制在卑詩甚至持續至其加入聯邦之後,如今仍留有痕跡。在美洲其他地區,歐洲接觸前還存在人祭。正是殖民者——例如英國——終止了這些做法。

原住民身份政治在模仿誰?——歐洲
將加拿大切割成越來越多的部落領地,讓人聯想到一個如今常被批評的大陸:歐洲。無論是在羅馬帝國之前、羅馬帝國崩潰後進入中世紀,還是直到1945年,歐洲內部的部落化、內鬥、分裂一直代價慘重。
歷史學家威爾·杜蘭特描述羅馬帝國瓦解後的局面:經濟單位半隔絕、商業萎縮、工業下滑、國家稅收減少、政府貧困到無法保障生命、財產和貿易的安全。
人類歷史上大多數人都經歷了哲學家霍布斯所說的“殘酷、短暫的生活”,正因人類總是尋找分裂彼此的理由,並一再付出慘痛代價。
但與多數帝國或部落不同,今日的加拿大(從1759年英國在亞伯拉罕平原取勝開始逐步形成,1867年建國)在數百年間逐步形成了一個給予不同群體自由與繁榮的國家——我們所有人都是“定居者”。
在當今那些想把加拿大分裂成無數小領地的人面前,可以重溫皮埃爾·特魯多在1980年魁北克公投時的演講。他問那些企圖分裂國家的人:“他們想把加拿大從自己的孩子手中奪走?想把它拆散?不!這就是我們的回答!”台下群眾為之歡呼。

一個屬於所有人的加拿大?
加拿大的和平與成功並非偶然,而是1759年英國在原住民盟友協助下獲勝後逐步建立的。其成功也源於19世紀的英國理念,特別在戰後時代發展成熟,其中包括所有人的權利擴展,例如1960年原住民族獲得完整投票權。
加拿大的成就包括:個人權利(包括法下平等)、私有財產保護(雖未寫入憲法)、開放自由的經濟體系、法治和獨立法院、民主制度等——這些在全球歷史中都極為罕見。
因此,今天每一位加拿大人都應當思考兩個問題。
第一,無論是16、17世紀及其後的法裔或英裔定居者,還是後來來自非洲和亞洲的移民,他們的到來總體上是否是一個積極的發展?
我們認為答案是“是的”,原因如前所述:隨着時間推移,自由在不斷擴大、繁榮在不斷增長,而北美大陸北半部也保持了和平穩定。
第二,我們在2025年彼此最應該提出的根本性問題不是“你的祖先是什麼時候來到這裡的?”,而是“我們希望未來的加拿大是什麼樣子?”
摧毀我們的遺產——包括私有財產——只會帶來傷害,推動以犧牲個人平等為代價的身份政治,或繼續走向“巴爾幹化”(社會分裂),都不會帶來好結果。
對加拿大來說,更好的未來是這樣一個國家:在法律和政策上儘可能地讓所有人獲得平等對待;財產權能夠得到保障;經濟能夠繁榮發展;而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之間的“融合”繼續延續2萬年前第一批定居者開啟的事業——一個近乎奇蹟的項目,讓加拿大不斷煥新,成為一個自由、繁榮、歡迎所有人的國家。
原作者:Mark Milke(Aristotle公共政策基金會主席)+Tom Flanagan(同基金會高級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