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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專訊】本省一名法下令滿市一位百萬富翁要向其前商業夥伴支付近一百萬元,原因是他錯誤地指控這夥伴靠納粹集中營猶太人手中掠奪的黃金獲利。
房地產開發商兼律師費爾德曼(G. Feldman)在二0一九年與他的老朋友朗德(I. Lande)鬧翻後開始提出這些指控,朗德拒絕借錢給他。
多年來,費爾德曼一直指控朗德及其妻子琵安(C. A. Pion)在家中藏匿價值數百萬元的納粹掠奪金條。
今年六月,高等法院法官裁定費爾德曼對朗德和琵安的指控不實、誹謗且惡意。
費爾德曼隨後被勒令向這對夫婦支付九十八點五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和懲罰性賠償金,外加訴訟費用。 法官戴維斯(T. Davis)也頒布針對費爾德曼的永久禁令,禁止他繼續散播這些虛假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