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一份新報告顯示,如果滿市人想將收入的三分之一用於房租,他們的時薪必須達到卅三元。
在我國多個省份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後,房地產公司Zoocasa對五十一個城市鎮數據分析。
該公司確定在百分卅二的最低收入標準下,租到一間可負擔的一房公寓所需的最低收入。
報導說長期以來,這一直是個「應該為食物、交通、儲蓄以及應對意外情況留出一些餘地的標準」。
在本省,最低工資標準在五月從十五點七五元上漲到十六點一零元。
根據Rentals.ca網站上的掛牌價格數據,滿市一間一房公寓的平均月租金為一千七百廿九。要達到這個水平,租戶的年薪總額必須達到六萬四千八百卅八元,即每小時卅三點二五元。
「但對於領取最低工資的過人來說,這目標似乎遙不可及,」報告指出。
在本省,全職工作者工作卅七點五小時,領取最低工資,年薪總額為三萬一千三百九十五元。為了達到百分卅二的標準,他們的租金應該在八百卅元左右。
「問題在於,在大多數我國城鎮,即使是一套基本的一房公寓,租金也幾乎是這數字的兩倍,甚至三倍,」報告指出。
「雖然最低工資有所上漲,但租金卻持續快速上漲,導致工人陷入了工作並不能保證負擔得起住房的惡性循環。」
報告強調,我國正面臨真正的負擔能力挑戰,只有將收入標準與「現實世界」的住房成本掛鉤才能解決。
與其同時,最低工資並不能真正反映生活所需,而不僅僅是生存所需,也無法涵蓋住房、食物、衣服、交通、未來儲蓄或照顧受撫養人等基本需求。
扶貧機構Projet Genesis的雯奴藤(M. van Nooten)表示,這顯示政府的租金管制措施已失敗。
她指出,領取福利金和領取固定退休金但無法獲得社會住宅的老年人受到的打擊最為嚴重。
「我們不得不忍受供暖不足、害蟲肆虐甚至黴菌滋生的困境,以及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不敢離開,因為她們知道自己找不到住處,」她說。
據她表示,許多人瀕臨無家可歸,而本省住房法庭 (TAL) 每年都允許大幅漲租。「我們可以看到,私人市場無法為人們提供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