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日益严重的路边广告牌泛滥问题,决定实施更严格的广告管理规定。
10月9日,区议会全体委员会正式批准修订《广告牌附例》(sign bylaw),新规将大幅减少企业、房地产及选举活动可使用的广告数量,同时提高广告许可费用,并缩减允许设置广告牌的路口范围。


万锦市市长薛家平(Frank Scarpitti)表示,这项改革“早就该进行”,并感谢市政工作人员花时间研究与完善这项政策。他指出:“这项修订早该落实,我感谢团队的认真和专业。”
这项新附例源自议会在2023年的一项决议。当时,多名议员对各大路口广告牌数量过多的问题表达关切。此后,市政工作人员展开研究,并在今年3月通过公众咨询会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新规:
- 企业每年最多只能设置6块广告牌(此前为12块);
- 房地产开放日每场仅能摆放1块广告牌;
- 开发项目广告从原先每个工地可设置40块减少至6块。
- 竞选广告牌的变化尤为显著:过去候选人可在每个路口放置两块广告牌且无总量限制,如今将被严格限制为全区最多50块,且每个路口仅允许1块。
此外,新附例对广告牌的尺寸、内容展示方式等也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范。
广告牌还被禁止出现在快速公交走廊、限速80公里/小时的道路交叉口、距离过近的路口,以及环岛和路口之间的地段。
市政报告指出:“这项修订在保障交通安全、保护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同时,也兼顾了言论自由。新的附例将有效减少违规广告牌,防止滥设广告的现象。”
市政报告显示,2024年公众关于广告牌的投诉已超过300宗。然而,从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广告许可费共计收入约25.2万加元,而执法成本却高达33.5万加元,导致亏损约8.3万加元。
为弥补这一差距,新规同时提高了广告许可费用:
- 商业广告许可费将从每块240加元上调至310加元,
- 选举广告许可费则维持在310加元。
政府表示,这将有助于实现广告管理的财政平衡。
列治文山市长韦斯特(Davis West)认为,广告数量已经“彻底失控”,如果执法不力,所有改革都将失去意义。他表示:“现在的广告牌数量确实太多了,我们必须加强执法,否则这些修改根本无济于事。”
Newmarket市长泰勒(John Taylor)也表达了支持,认为尽管各地附例可能不完全一致,但“减少广告数量的方向是值得肯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