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国际新闻 哈萨克斯坦卫生部修订规定 明确化学阉割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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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卫生部修订规定 明确化学阉割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适用条件

  阿斯塔纳10月8日电 据哈通社8日消息,哈萨克斯坦卫生部长近日签署命令,对该国“强制医疗措施适用规则”进行修订,明确化学阉割在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中的适用条件和执行程序。

  根据新规,哈司法机关可依法决定是否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实施化学阉割。该措施仅适用于年满18岁、经法院判决有罪的人员,并须依据已生效的裁决执行。相关医疗程序可在服刑场所或具备精神科门诊条件的医疗机构内实施。

  文件规定,在罪犯刑满释放前6个月,监狱管理机构应向法院提交材料,申请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以评估精神状况及是否存在性暴力倾向。法院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决定,并可依法采取相应医疗措施。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已因精神障碍接受强制医疗的罪犯。

  该命令将于2025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

  据哈媒报道,哈萨克斯坦自2018年起在服刑人员中实施化学阉割措施,用于防止相关性犯罪的再犯行为。此次哈卫生部修订规定,对措施的适用对象、实施时机及程序作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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