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国际新闻 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一审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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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一审获刑15年

  新华社首尔9月23日电(记者张粲 孙一然)韩国水原地方法院23日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华城电池厂火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涉事企业代表朴淳瓘(音)有期徒刑15年。

  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当天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等罪名,对朴淳瓘作出上述判决。韩联社的报道说,这是自2022年韩国实施《重大灾害处罚法》以来,相关案件中判处的最高刑期。

  法院认定,朴淳瓘违反保持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义务,未能履行确保安全保健的责任,与员工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韩国媒体报道称,法院认为“此次火灾事故导致23人死亡,情节极其严重,因此需要与之相称的严厉惩罚”。

  当天,法院还以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业务过失致人死伤等罪名,判处朴淳瓘之子、涉事企业总括本部长朴重彦(音)有期徒刑15年、罚款100万韩元。

  2024年6月24日,位于韩国京畿道华城市一座电池制造工厂发生火灾,造成23人遇难,其中包括17名中国公民。韩国警方、雇佣劳动部组成的“华城电池厂火灾”事故调查组去年8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该电池厂一直采用调包等方式通过质量检查,生产过程粗制滥造,最终导致不良电池产品起火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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