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加拿大稅務局(CRA)的一紙罰單讓不少企業主大跌眼鏡。卡爾加里男子克里斯托弗·巴克利(Christopher Buckley)就是其中之一。
已無經營,他只需填寫一份三頁、全是零的報稅表。和往年一樣,他打印、簽字、寄出,覺得一切都很正常。
然而不久後,CRA 寄回確認函的同時,還附上一張金額高達 1.000 加元的罰單。理由是:他用紙質報稅,而沒有按照新規強制要求電子申報。
巴克利憤憤不平地對《國家郵報》說:“你只要是公司,報紙質表格,就會立刻被罰。對 CRA 幾乎沒有任何成本,但對我們來說,卻是沉重的懲罰。”
這一罰款源自自由黨政府在 2023 年預算執行法案中的一項修改。此前,只有年收入超過 100 萬加元的公司必須電子報稅,否則會被罰款。
但去年起,這一“100 萬元門檻”被取消,幾乎所有公司,包括大批停業公司在內都被要求只能通過電子方式報稅,否則一律罰款 1.000 加元。
巴克利今年為其公司報稅時,照例為自己已經停業的影視製作公司報了企業所得稅。由於公司
據保守黨國會議員格雷格·麥克萊恩(Greg McLean)向 CRA 提出的質詢數據顯示,2024 稅務年度,約有 1.16 萬家公司因此中招,其中包括 4.840 家幾乎已無經營活動的“空殼公司”。
巴克利認為,像他這樣的停業公司,完全沒有必要強制電子報稅。
“兩塊錢搞定的事,現在要花一千元。我只需要打印三頁紙,把去年的 PDF 改一下日期,簽字,放進信封,和我的個人報稅表一起寄出去,成本不過 2 加元。”
相比之下,如果要滿足 CRA 的電子報稅要求,他必須升級電腦操作系統,甚至可能要花幾百元買一台新電腦。
“他們卻要罰我 1.000 加元。這相當於每一頁紙要付 333.33 加元。”巴克利說,他已經向稅局提出正式異議。
CRA 發言人西爾維·布蘭奇(Sylvie Branch)在回應中強調,稅局無權決定是否罰款,因為這是法律強制要求的。
“相關法規並未為無收入公司或零支出公司提供例外。CRA 必須嚴格執行。罰款不是自由裁量的。”她表示。
不過,她補充說,如果納稅人因不可控原因(如疾病、經濟困難、或 CRA 自身延誤)未能履行報稅義務,可以向稅局申請減免。
國會議員麥克萊恩表示,這一政策過於嚴苛。
“CRA 的做法像是在用罰款增加財政收入。這並不是政府該有的服務態度。”他說,“如果有人說,‘我不適應電子報稅’,或者‘我需要額外的費用才能做到’,那麼政府就應該有明確的例外規定。”
從 CRA 公布的數據來看,這項政策確實大幅減少了紙質申報的數量。
2015 年時,加拿大年收入低於 100 萬加元的公司,有 235.820 家仍在用紙質報稅;到 2023 年下降至 115.080 家。而當罰款全面生效後,2024 年的紙質申報公司直接減半,降到不足 6 萬家。
然而,對巴克利這樣的小公司業主來說,結果卻是“2 加元的紙質成本,換來 1.000 元罰款”,實在難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