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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專訊】大約四年前,艾烈西(F. Alessi)在Notre-Dame-de-Grace街區的Saint-Jacques街上開車時,他的車撞到路邊的一坑洞,導致他的新車兩個輪胎爆破。
「車子必須被拖走,我必須叫一輛平板拖車,把車拖到經銷商那裡,」他說。
他向滿市政府索賠,但後者否認責任,於是艾烈西向小額索賠法庭申請訴訟。
「有趣的是我剛啟動法律程序,他們就在現場放了三個橙錐筒,一個大和兩個小包圍著洞坑,」艾烈西說。
這場官司耗時三年但他最終勝訴,獲得超過二千元的賠償。
艾烈西能夠證明坑洞早在損壞他的車之前存在。令他難以置信的是,事故發生三年後,那坑洞仍未修復。
「我很震驚,我們不得不等三年,更讓我震驚的是錢已經撥付,我又一次回去探看,這不僅是錢的問題,坑洞仍然沒修好,」他說說。
Cote-des-Neiges-Notre-Dame-de-Grace行政自治區當局在給傳媒的聲明中聲稱,他們確實修復坑洞。
「經我們團隊核實,自二0二一年以來已進行多次修復,」該區表示。
該區又說這段道路正在接受監控,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其損壞,傳媒週三注意到坑洞的確已被修補。
汽車協會(CAA)本省分會表示,艾烈西的情況很罕見。「舉證責任在那些車輛真正拋錨的人身上,他們必須先支付維修費,然後還要自己完成所有訴訟步驟,」分會的萊恩(N. Ryan)說。「很多人實際上會在訴訟中途停止,有時甚至會在法庭上敗訴。」
艾烈西說對他來說,這不僅是錢的問題,而是一個為所有司機挺身而出的機會。「我想到所有遭受損失的人,但他們沒有能力、時間或資源去投資,只能默默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