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加国新闻 温村华裔房东打官司 竟让租客埋单 法庭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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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村华裔房东打官司 竟让租客埋单 法庭这样判

温哥华西区一栋产权结构特殊的公寓楼,近日因房东将费用列入“运营支出”向住户收取而引发法律纠纷。BC省最高法院已裁定该做法违反租赁协议,并勒令房东停止该行为。

案件背景:99年租约、特殊产权结构

根据CTV的报道,这栋位于温哥华哈伍德街1534号的11层建筑,共有41个单元,结构上并非传统分户产权,而是依据1974年签署的99年长期租赁协议进行管理。该协议允许各单元“租赁权益”自由买卖,但因租期超过20年,因此不受《BC住宅租赁法》约束。

自2008年起,该建筑由“1534 Harwood Street (St. Pierre) Ltd.”公司持有。2017年,随着公司控制权更替,由一名华裔姓氏的业主接手,该建筑的运营和管理方式随之发生变化,也埋下了业主和租户纠纷的隐患。

房东将诉讼开支转嫁租户

在新业主接手后,物业停止了此前每年向租户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惯例。一些租户很快注意到,建筑维护质量下降,却持续被收取高额运营费用。更令租户不满的是,部分费用来自房东应对租户诉讼所产生的法律费用

房东方面将这笔超过53万加元的法律开支纳入年度运营预算,按面积比例分摊至各住户。这一做法引发强烈反弹,并最终演变为集体诉讼。

法院裁定:房东构成违约,不得再向租户收取律师费

BC省最高法院法官沃伦·米尔曼(Warren Milman)于周二作出裁决,认定房东在多个方面违反租赁协议,包括:

未按协议提供2017至2019年度的经审计运营费用报告;

未保持建筑公共区域良好维修,致使消防系统失修并收到政府警告;

错误将应诉费用作为运营成本向租户收费,构成违约。

法官明确指出,租赁协议中虽允许房东在某些条件下将法律费用计入预算,但本案中的诉讼并非“为履行房东义务而产生”,因此无权转嫁费用

后续待决:赔偿金额、惩罚性赔偿尚未裁定

此次判决属于本案的“第一阶段”,仅处理房东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米尔曼法官已下令房东:

  • 停止将相关法律费用计入运营预算;
  • 提交所有未提供的经审计财务报告。

至于是否应向租户赔偿超收费用、支付惩罚性赔偿及承担诉讼费用,法官表示将留待案件第二阶段裁决

原告为集体诉讼代表,获其他住户支持

这起诉讼由三位租户以代表形式发起,获得另外28位住户签署宣誓支持。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合同存在“默示条款”,例如年度审计义务及公平维护责任等,并请求法院责令房东履行相关义务。

法院裁定部分主张成立,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房东提供全部原始预算明细(如收据、发票)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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