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抗戰勝利80周年,也是台灣光覆80周年,是澄清歷史的大年,鑒古知今,宜借此時刻對比80年前後,以確認未來方向。
80年前的台灣問題與今天非常相似,總的來說,就是“自治”二字。80年前政府的難題與今天也非常相似,即光覆台灣後,到底要嚴管,還是寬待?而“自治”心態與管理模式之間有邏輯關系。
彼時,台灣精英無論其立場是否心向祖國,都期待世局的驟變,意味著台灣人終於能自己管自己,並據此降低兩岸隔閡,互補互助實現共榮。
今天,不排斥統一的台灣精英,大都希望兩岸統一後能享有高度自治,盼著統一後能實行聯邦制,甚至邦聯制,以最大程度實現兩岸相安無事,乃至“和平”成了似統非統的借口。
簡言之,“自治”被視為統一後的統一進程,這兩個“統一”,前者是形式,後者是實質。即形式統一後,還要走一段漫長的實質統一過程,而台灣自治程度的高低,在彼時與此時都是核心問題。
我想,這就是當前大陸始終不輕言放棄“和平統一”的原因。用時間來消弭各種統一後治理障礙的概念,借由拉長形式統一的時程,縮短實質統一的時間,理論上來說很合理。
無奈現實總是骨感,時間雖消弭了一些舊障礙,卻又產生了一些新障礙。例如,“窮中國”業已消失,但美西方刻意污蔑的“醜中國”又成了新障礙,以致台灣愈來愈“獨”。
另一方面,台灣人高度自治的願望,無論是80年前或現在,雖然大環境有所差異,但都事涉內外部的安全問題,無論是聯邦制或邦聯制都不現實。
我常說,和統與武統都是假議題,逼統才符合現實,同樣地,我認為統一後,嚴管與寬待也都是假議題,“原則上寬待,部分嚴管”才符合現實。
什麽是“原則上寬待,部分嚴管”?後面再說,先看歷史。
無政府狀態,與“租借台灣”
將歷史軸線拉開,從康熙收覆台灣,到日倭戰敗離台,262年間,台灣人只有在光緒11年到甲午戰爭據台這10年期間,才因建省而享有較高的自治權利,其余時間不是被清吏橫征暴斂,就是被日倭高壓殖民。
上次說過,這就是台灣人自治意念的來由,並在西方政治理念被引入到中國後,轉化成民權思想,影響著心向祖國的台灣精英。而當時的民權思想,就是1990年代台灣民主化的主要思想來源。從1949年到蔣經國解嚴約38年,因為反共路線而壓抑的民權意念在民主化後大爆發,並野蠻生長到今日。
經過近300年的“不自治”,台灣民主像饑不擇食的餓犬,罔顧自己的文化天性亂吃一通,其結果是自己管不好自己,將自治搞成自虐、自困、自大,而不自知。
1945年9月,台灣進入統治真空期,社會陷入混亂。從戰敗國一夜成了戰勝國,有歡聲雷動,也有如喪考妣。大致而言,受日本壓迫的一般庶民很開心,家家都繡青天白日旗,並對日倭與日本走狗,有仇的報仇,見物資就搶,精日皇民則覺得大難臨頭,忙著脫產。

台灣民眾歡慶台灣重回祖國懷抱。
總督府則加速將數十萬日僑撤離台灣,並借由治理之便,將台灣資產移至日本,將債務留給國民政府。
這個時候的台灣人,嚴格區分內地人(日本為內地)與台灣人,前者想逃離,後者想翻身,在無政府狀態下互毆互殺互搶,滿大街“零元購”,成了兩年後二二八事件的遠因之一。
另外有一批台灣精英,在極不穩定的世局下,帶著強烈的自治念頭,商量著“台灣獨立”,或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實現高度自治的可能。這些人皆屬於有產階級,部分已徹底皇民化,部分認同祖國,如霧峰林家的林獻堂,甚至是國民黨員,如丘逢甲之子丘念台。簡言之,就是台灣仕紳階級。
有台灣學者考證指出,當時美國駐台北領事館聲稱取得一份文件,數百名台灣士紳集體要求托管自治,直至獨立。方法之一是跟國民政府“租借台灣”。該文件到底有哪些簽署人則不詳。
台灣人自治的要求,總督府是既不接受,恐怕也覺得可笑。之所以不接受,乃因當時日本政府仍在與中國和盟軍交涉戰後事宜,自保都來不及了,即無立場也無權利回應台灣仕紳的自治願望。之所以覺得可笑,乃因台灣對當時的日本而言,是獻降之物,總督安藤利吉可能笑台灣仕紳狀況外,作為別人的戰利品還妄想獨立自主。
但“租借台灣”這種概念,若是對美國人的訴求,其實有跡可循,因為美國在二戰後期,內部確實有不放心將台灣交給國民政府的聲音,並於1945年4月的舊金山會議,提出戰後殖民地由聯合國監督的“國際托管”。
國際托管,與反殖民主義
當時美方雖未將台灣列為“國際托管”對象,但也引起了部分台灣精英的警惕,因為美方主張他們“用生命換來的若幹島嶼”(主要是日本代管的硫磺島,琉球島等島嶼),應列入國際托管對象,而當時太平洋戰爭尚未結束,若美軍攻占台灣,屆時他們還認不認開羅會議承諾,就很難說了。
因此之故,1945年5月,在大陸的台灣精英如謝東閔、李萬居都主張,若台灣無法和平移交,而需要武力爭取,國軍就應該早美軍一步武統台灣。
當時懂得國際局勢的人都知道,所謂“國際托管”,也就是美國托管。事實上,後來的發展也是如此,包含太平洋島嶼,以及朝鮮半島南部,都由“美國托管”。可想而知,為何英法兩國反對?因為這兩國有大量海外殖民地。
不過,國際托管的思想來源卻為身在台灣的精英所歡迎,即反殖民主義。
二戰期間,羅斯福總統推崇反殖民主義,主張戰後應終結傳統的帝國主義殖民統治。1941年的《大西洋憲章》(Atlantic Charter)強調民族自決原則,雖然主要針對歐洲殖民地,但也影響了對亞洲被占領土的討論。
反殖民主義的具體政策,就是由聯合國主導的國際托管,而對深受日本殖民壓迫的台灣人而言,當然樂見這股國際風潮。只是,蔣介石的立場雖與英法不同,主張國際托管的目標是讓殖民地獨立,而非僅自治——例如蔣主張朝鮮獨立——但前提是台灣、澎湖不在國際托管之列。台澎在蔣的眼中,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沒有爭議空間,也沒有托管理據。
另一方面,台灣精英與美國一樣,並不放心國民政府能好好管理台灣。所謂“好好管理”,前者著眼於自治,後者著眼於東亞地緣政治。美國在二戰最末期,已經開始警惕蘇聯對東亞地區的控制野心。
這就是戰後數百名台灣士紳集體向美國人要求托管自治,直至獨立的時代背景,“租借台灣”的想法可能也就是這麽來的,他們認為戰後中國很需要資本重建,所以想用錢買獨立,但完全低估了蔣介石的民族主義思維,以及他反蘇疑美的地緣政治立場。
再者,抗戰勝利後,中國大陸旋即進入國共內戰,蔣實無可能放任在他控制下的地區施行自治,因為那在軍事與政治上都是大漏洞——天下初定,又覆立國,是樹兵也——尤其是當時已工業化的台灣。在大陸的台籍國民黨人,可能不在重慶政府核心,所以對這一點的自覺性不足,仍寄希望於台灣高度自治。
此後的發展,證實了台灣精英對國民政府的不放心是正確的,與此同時,亦證實了國民政府對台灣的不放心也是正確的。
陳儀的困境,夾在自治意識與作戰後勤基地之間
陳儀接收台灣,是一個艱巨的任務,他既無權讓台灣人自治,在務實層面上,也無法讓台灣人自治,因為當時台灣的政府機關,中高層都是日本人,要走了,台籍基層公務員則在語言和思維上,都無法與外省人溝通。
需要強調的是,這里所謂的自治,是指由台灣人擔任最高行政長官,或最關鍵的政策執行者。事實上,執掌行政大權的雖非台灣人,但國民政府還是讓台灣實施普選,讓本省人擔任各級民意代表。此外,有少部分日籍公務員也被暫時予以留任。
換言之,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前,決定在原則上對台灣實施懷柔寬待的政策,並給予台灣人參與全國政治事務的參政權,選出中央民意代表,有別於日殖時代的“賤民”階級。

陳儀於1945年10月25日簽發受降令,接受日軍安藤利吉投降。
根據《新台灣的政治建設》一文中所載,當時長官公署官員說:“台灣人民今後不僅是台灣的主人,不僅要參加台灣一省的政治,而且是中華民國的主人,將參加整個國家的政治”。即是明證。
行政權無法立即給予本省人,自然有堤防台灣人一時無法脫日的考量,是敵是友,誰是敵誰是友,都還不清楚。
可以說,這是“原則上寬待,部分嚴管”的歷史案例。須知,當時兩岸人民對彼此都極度陌生。
大陸人真正開始重新認識台灣人,是直到太平洋戰爭爆發,中國正式對日宣戰,廢除與日本的一切條約後的1941年。此前,大陸人已將台灣人視為異族,甚至以為島上都是生番,半開化的野蠻人。甚至直到1944年,許多陸媒對台灣的認識還停留在清朝時期。
因此,陳儀在大陸招聘的治台公務人員,與台灣人民的隔膜有多大也就可想而知。對抗日多年的外省人而言,到台灣治理一口日語一口閩南語的庶民,很難沒有排斥感。當然,台灣民眾對外省人更是陌生,加上初期對國民政府的期待過高,一旦幻滅,失落感就非常大。
這就使得戰後初期台灣人對國民政府的歡迎態度快速冷卻,摩擦日多,仇憎益增,再加上陳儀倉促施行了幾個不得人心的政策——主要是將台灣資源往大陸送,以便國民黨抗共,影響了民生——大幅拉高了台灣人的被剝削感。
陳儀在1947年因二二八事件而引咎辭職,某種程度上說,是替蔣介石背了鍋,一個仍處於內戰的中央政府,無論派誰到“前日本殖民地”管事,都只能作為夾心餅幹,兩面不討好。
二二八事件,台灣人的真實死亡人數不過八百多人,連失蹤人口總數也只有一千出頭。外省人的死亡人數則為四百多人,真要計較,外省人的死亡比例超高,因為當時在台灣的外省人非常少。
對長年作戰、以數十萬為單位計算死亡人數的國民政府而言,這點死傷真的不算個事,蔣最在意的是,台灣作為後方補給基地,有沒有共黨滲透,以及能否支援內地打仗。
二二八事件讓許多台灣精英對國民政府失望,甚至有些長年在大陸抗日的台灣精英,也轉變了立場。不過,在現在看來,這些“不失正確的誤判”,都是出於對時局的認識不足,無論是國際局勢,還是國內局勢。
以歷史為鑒,對比當前大陸對台政策
由以上說明可知,大陸當前對台政策的主調為何偏軟,部分是為了降低統一前的成本,我想,更多的考量是為了統一後的治理。
通惠情促融,鼓勵兩岸多交流,就是為了避免重蹈80年前的覆轍,兩邊若對彼此陌生,期待與恐懼都不符合現實,治理上的變量就會非常多。
然而,與80年前不同的是,今天兩岸分隔更久,美國的深度控制也絕非當年可比。在外力介入與島內“自以為已實現自治”的情況下,大陸既不能施行聯邦制或邦聯制,也不宜在缺乏正當理由下發動戰爭,軟的缺乏效果,硬的缺乏借口,以致“收覆台灣”的背後,其實目標是“收服美國”,難度又更高。
重點是,隨著時間流逝,台灣人的自治意識只會愈來愈固化,而不是相反。
1945年9月,台灣人同時具有戰敗國的戰犯,以及戰勝國的同胞兩種身份,尚且妄想高度自治甚至獨立,在長期的和平環境下,自治意識當然比過往有增無減。
由此,所謂“原則上寬待,部分嚴管”,就是要寬待屬於大多數的民眾,嚴管小部分的精英;在民生經濟政策上要寬,在民族教育與民權制度上要嚴,如此才能矯正台灣目前“民主過大,民生過小,民族過亂”的問題,並盡可能將亂局縮小至可控範圍。
寬待“台獨”份子,放任美國勢力常駐,是樹兵也。
最後,就是國民黨。隨著“大罷免”一役的挫敗,民進黨聲勢一落千丈,國民黨好似又行了,該如何看待此一變局?時值國民黨要進行主席選舉,我下一次再深談如何處理國民黨問題。
近30年的歷史可鑒,台灣人自治意識高漲,但並沒有管好自己,這是一個陳年的願望,卻也是一個全新的問題。
當家族企業不行的時候,必須找專業經理人重整公司,今天的大陸與80年前完全不同,足以擔任專業經理人的角色,將台灣真正地“盤回來”。
從這個角度去想,統一後的治理才不會磕磕絆絆,寬待了必須嚴管的人,或是相反。
.雁默
台灣自由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