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源:nytimes
億萬富翁馬斯克擁有的X(前身為Twitter)在一場BC省的法律糾紛後被判支付10萬加元。
根據爭議內容(文件中稱該社交媒體平台為X CORP),X未能遵守《親密影像保護法》下的一項保護令。
2025年3月,仲裁庭批准了保護令,而最初的申請人TR隨後稱X並未遵守該命令。TR因此請求仲裁庭裁定X支付一筆行政罰款。
作為辯護,X辯稱其已經遵守命令,因為它在加拿大境內限制了相關影像的訪問,並主張BC省法律無法強制其採取進一步措施。但裁決結果表明事實並非如此。
仲裁庭指出,TR首先必須證明她已將保護令副本交給X。
仲裁庭表示,“從X的回應中顯然可以看出她確實這麼做了,因為回應中描述了她在收到命令後所採取的步驟”。
裁決書還提到,一個X賬戶持續發布涉案的親密影像。X稱其已在加拿大進行了地理圍欄限制。
裁決書指出,“並非保護令的所有條款都適用於X。相關部分要求X將親密影像從平台上移除並徹底刪除。X並未提供任何關於其技術的證據或說明,因此我無法確定X是否可以通過刪除帖子實現這兩點”。
X辯稱保護令不能賦予仲裁庭權力去消除影像在BC省以外的可見性。
負責此案的仲裁庭成員說:“換句話說,X的觀點是,刪除親密影像的命令只能理解為僅要求進行地理圍欄限制。從這個角度看,X稱其已遵守我的命令。”
“我承認X並沒有完全無視該命令。它確實迅速採取行動進行了地理圍欄限制。這一舉措可能減少了看到該親密影像的人數,儘管無法統計。然而,我認為這是一個對X有利但極其微小的因素,遠不足以成為顯著的減輕處罰理由。我這麼說有兩個原因。”
仲裁庭進一步指出,X是否合規的問題非常明確,而X是有意選擇不遵守。
“該保護令內容毫不含糊。X不予遵守只能被視為故意行為。隨着TR多次報告親密影像在帖子中再次出現,X的違規行為被反覆確認。”
X最終在2025年7月16日遵守了該命令,但該命令早在2025年4月14日就已送達。根據規定,機構不合規每天罰款5000加元,最高罰款金額為10萬加元。
仲裁庭指出,X是一家“擁有大量資源的大型公司”,因此判處10萬元的罰款是適當的。
最終,仲裁庭判決X公司向BC省財政廳支付10萬加元,並表示如果繼續不遵守規定,TR公司可以重新申請另一項行政處罰令。

